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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处置那只小狗?没杀死它也没吃掉它吧?”
“把它送还给了餐馆老板娘,小狗本来是她的,她不想养了,于是送给我,而我带着狗来到公司,发觉自己犯了错误,于是就赶紧改正,小狗在我离开餐馆之前仍然是活着的,完好无损的。”
“哦,这样啊,其实我很喜欢狗,只是公司内有些同事不喜欢。”说话同时,苟主任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鼻尖。
我没看错,他确实用自己的舌头舔了自己的鼻子,异人啊,这本领很了不起,如果我有这能耐,肯定去做主播,每天表演那么几次,应该能发展出许多粉丝。
我:“如果你想养狗,我可以去餐馆里问老板娘是否可以再一次把狗送给我,然后转送给你。”
苟主任:“不,我不能养,虽然我出身——啊,错了,我是说,我与犬类有些渊源,但是我不适合养狗,我可能会在某些特定的时刻情绪失控把小狗吃掉,弄得自己满嘴都是毛。”
现在我更肯定这家伙的智商低于一般水准,正如其表情所显露的那样,而且有点变态,有些恶心,如果他真的会生吃小狗的话。
我:“你的想法很特别哦。”
苟主任:“我一直有点困惑,当初你来应聘办公室文员的时候,身上散发出一种很好闻的味道,鞋子里则散发出另一种更优雅馨香的气息,但是你开始正式上班以后,身上的味道却变淡了许多,鞋子里那种气息则干脆没了,这是为什么?”
我依稀记得,来应聘时还是夏天,之前我和同学在公园里打了一个多小时羽毛球,全身都是汗水,衣服都湿了小半,突然接到电话,要求我半小时之内赶到,来不及换衣服以及沐浴,扔了球拍就来这里,于是——,这是讽刺还是严肃的询问?我无法肯定,只是本能地觉得,这家伙可能并不像表面上看着那么傻,没准是在装傻,就像所谓的大智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