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爱读小说 > 篮坛教皇 > 第四十三章【流淌着刷子的血液】

第四十三章【流淌着刷子的血液】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杨瑞每晚临睡前都会躺在床上思考,怎么才能说服范甘迪加快比赛进攻节奏,打攻势篮球,而不是死气沉沉的派上一群防守球员和对方磨阵地。

想直接说服范甘迪很难,现在要帮尤因刷数据,事情变简单了。要数据漂亮,必须得加快节奏,那样更容易送出助攻,增加回合数,球员出手次数也会随着增加。

飞行途中,杨瑞说了刷数据的一些细节。

未来很多人喜欢玩NBA2K系列的游戏,用喜欢的球星刷出神数据,是每个玩家都爱做的事,杨瑞也不例外。他都不用想,说起来头头是道。

“让其他球员回缩篮下帮帕特里克卡人,他拿后场篮板球。”

“挡拆后吸引对方内线防守为主,往一侧拉开,帕特里克不空切,就在和两侧牛角位等错位单打机会。”

“你告诉他们侧面和底线多空切,接到帕特里克的传球直接出手,最多运一步给他加助攻,我想他们一定会配合。”

范甘迪惊了,杨瑞骨子里流淌着刷子的血液啊!

入住酒店后,范甘迪明显不把猛龙这烂队放在眼里,宣布全队放假一天。

猛龙是NBA最年轻的球队,1995年成立,位于安大略省省会多伦多,东部联盟大西洋赛区。打了两个赛季,球队战绩都是垫底,上座率惨淡,这样的队伍,实在没法对尼克斯构成什么威胁。

猛龙队领军人物是“小飞鼠”达蒙-斯塔达迈尔。他是身高只有178CM,体重78公斤,攻强守弱的控卫,上赛季场均20.2分4.1篮板8.8助攻1.5抢断。这是个“空砍”型球员,就是数据挺漂亮,赢不了球。

第二天,杨瑞准备游多伦多,想找个人作伴。

11月天气已经很冷,没人愿出门,最后只有阿兰-休斯顿愿陪他出去。

他第一次来多伦多,以为是个小城市,把休斯顿逗乐了。

“你从哪里听说多伦多是小城市?”

“呃……”杨瑞是前世看NBA评论说的,一提到猛龙,总有很多人说是小球会,没人愿意来。

休斯顿解释说:“多伦多市区就七千多平方千米,是北美第五大城市,只有墨西哥城、纽约、洛杉矶和芝加哥的规模更大。我们一天不可能游览完,单是公园就一千六百多个。”

“多少?”杨瑞有些不敢相信。

“一千六百多个,我没夸张。”休斯顿笑道:“中午我请客,我知道这里有家好饭店。”

两人一起去了家中餐馆,一边吃饭,一边聊当地的风土人情。

“这里中国人很多,各国人都有,能吃到各国美食。”休斯顿介绍说:“不过这地方太冷了,冬天经常有雪暴,前年我来打客场遇到了一次。”

论城市规模多伦多应该在第一档,可惜在加拿大,区域发展不如美国,加上地域、税赋等原因,联盟愿意来这里打球的人不多。

杨瑞完全能理解,猛龙的困境其实从它正式进入NBA时就已经注定。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