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锦书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剥了皮毛,已经烤得半熟的野兔!
她吃惊的睁大了眼睛,飞快了瞄了权墨冼一眼。
原来,他在遇到大雨之前,竟然就是在烤野兔么?连急匆匆找避雨的地方时,也没放下手中野兔。
感应到她的目光,权墨冼看了过去。却见她用手托着腮,柔软黑亮的头发披散在脸庞两边,两眼吃惊的看着自己。
刚刚一接触到他的目光,她又飞快的将眼睛移了开去。那神情,就好像受惊的小兔一般可爱。权墨冼敏锐的察觉到,这次方锦书看着他的眼神里,没有了之前藏着的敌意。
在火光的照映之下,她如同白瓷一般的肌肤染上了一层温暖的金黄色。面颊上有一层孩子特有的、薄薄的透明的细软绒毛,显得越发可爱。
这让权墨冼又一次想到,在老家卢丘时,家里养过的那些毛绒绒的黄色小鸭子。他的手,又开始有些痒了起来。
他收回目光,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野兔上。
原本已经快烤熟了,却不想遇到这场大雨。方才放在地上,已经沾了些灰土。权墨冼站了起来,捋起袖子,将野兔伸出山壁,就着雨水清洗了一遍。
洗净野兔之后,找了一根长度合适树枝也洗好了,重新将野兔穿起来。
权墨冼拿着穿着野兔的树枝,施施然重新坐下,就那么拿在手中放在火堆上烤着。原本应该做个临时的架子,但想着也快熟了,就不费那个劲。
他并非出自名门,眼下也没有接触过那些优雅的礼仪举止教育。但不知为何,在他的举手投足之间,充满着一种说不出的从容好看,如同行云流水一般。
方锦书在心头暗暗腹诽:长得俊俏、学问好,连烤个兔子这样粗鲁的事情都做得这样自然,果然是个妖孽!
芳菲坐在火堆前,好奇的看着他烤着野兔,问道:“权公子,你怎么会在这山里烤野兔?”
这个问题,也是方锦书想问的。
权墨冼慢慢转着手中的野兔,确保每一面都能被烤到,答道:“我在那边的松溪书院读书。”
“松溪书院?”这次是方锦书发问:“我记得离这里还挺远。”
虽然都是在北邙山中,但松溪书院在京城的正北面,出了安喜门马车再行驶上大半个时辰就能到。
而净衣庵在京城的西北面,和松溪书院之间,足足隔着好几个山头。而这两者之间,又没有什么交集,并没有直接连通的路。
如果想从松溪书院来到净衣庵,就要先下了山,走到净衣庵的山脚下,再上山才行。
所以,他是怎么来的?
权墨冼的脸上,飞快的掠过一丝可疑的红色。他假装咳嗽了几声,掩饰着心头的尴尬,道:“昨日先生教了我们骑射,所以今日午后我们就到山里来猎野兔。”
结果,他就那么追着一只野兔,也不知跑过了几座山头。终于逮到之时,才发现只剩下他一人,和同窗尽都走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