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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后宫日常与非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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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感觉,把社团交给你们比较好……”

返回学校的江天,挤过层层人群,好不容易才走进赏书社的活动范围内。

本来他还以为,是南宫灵学姐引起的轰动呢,进去之后才发现,谢秋组长居然也在。怪不得……

把犒劳的点心分给几人后,少年朝他们小声吐槽道。

可惜,虽然男神女神的诱惑力的确很大,但作用也是有限的,能把赏书社的热度炒到前十,真的已经很了不起了,毕竟大社团,哪个没有大佬级人物?

商部的鹿沐风,田径的羽先,他们就能压得住场面了,诺大的社团里,牛人还有不少,尤其是那些即将毕业的四年级学长学姐,人气累积了那么多年,总有一两个,是校内风云人物级别。

他们是嫌活动小,浪费时间,才没抛头露面,否则随意出来走走,这次百团,江天估计一点想法都不会有了。

就比如田径的领袖,当初拿下全国大赛的时候,校内的广播、当地的新闻、还有各种宣传单上,到处都有他的身影,大家想不知道都难。

他要是出来找招人,别说新生,连老生都会放下手头上的事,闻风而动,借此来回忆起数年前的“辉煌岁月”。那田径部,就是妥妥的百团第一名。

因此,单单借助老生的势力,很难比得过别的社团,江天现在也没别的要紧事了,一门心事放在温雯身上。

他准备以温雯新生的身份,打造出不输于老生名头,换言之,即、使她成为领袖级人物。

这也是一开始,他在社长位置上,填上学妹名字的理由之一。

说到这,他想起那天,自己准备去救陷入麻烦的学妹,诺所说的一句话了——

“那个少女身上,有‘罪恶’的气息,而且,不是简单的罪恶,至少神级以下,绝对无法招惹。”

神级以下,招惹不起啊……那不就是“实名罪恶”以上的存在吗?

听到这,江天哪还有救人的心思,吓得都不敢掺和了。

不过据诺后来详细的解释,温雯并不是罪恶本身,也许,类似于神明的神仆一般,她是罪恶的一个使魔而已。但是,这还算好的,更糟糕的情况,是她被寄生了,整个人的存在,因此变成了罪恶的寄居和衍生地,可能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件事。

无论如何,诺的劝说,成功打消了他想要出手的意愿。

因为,少女根本不需要他去拯救,也不是他这种人,所能拯救的。

但也正是因此,温雯有成为领袖人物的潜质,只怕一个把握不好,很容易就会诱发其背后的罪恶,然后,温雯的人生轨迹,也一定会为此改变。

这,就是孤注一掷的方法。

果然,还是有点可怕呀,为了一个不知所谓的任务,值得吗?

江天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何执着于现有的限时任务了,只是潜意识觉得,绝对、不能放弃!

“顺着袜子就想往上爬的蚂蚁,有讨好我们的时间,不如快点把你的社长大人叫来比较好哦。”

林凛听到少年最开始的小声嘀咕,用穿着纯白袜子的脚尖挑着的学生鞋,略带嘲讽的说道。

“额,一阵脚气相伴,蚂蚁都熏死了,怎么往上爬啊?”

日常任务还没有消失,江天在面对这个毒舌家伙的时候,下意识的就会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

一毛钱也是钱啊,更何况,一次一百积分呢!

“哈?!”饶是以林凛的性格,也有点受不了了,她嘴巴一瘪,把鞋子随脚一踢、丢在地上,穿着袜子的小脚直直伸到少年面前,不服气的说道,“你闻闻,哪里有味道?你以为我是你这个臭烘烘的家伙啊?”

喂喂喂!这个姿势不太对劲呀!

这么较真的话,干嘛老是奇怪的比喻?

“我也没说是你的脚啊,再者,我肯本没承认自己是那只蚂蚁好嘛!”

就知道欺负我。

还有,快点把脚收回去啦!不嫌抬着累吗?

“哎呀……”南宫灵在一旁看到这一幕,微微一笑,“凛,我记得,你不是那种在意别人想法的人呐?你跟我说过哦,不在乎的人,才不会管他怎么看你呢。”

一听这话,林凛愣了,反应过来后,连忙把脚收起,气呼呼的撇过脸,说道,“如果被一堆社会残渣鄙视,我还是会很不爽的好吗?”

听到这恶劣的比喻,再想想林凛以前的所作所为,江天脸皮顿时厚起来,嘿嘿笑道,“原来你很在乎我呀……”

“我!没!有!”

该死的蝼蚁!

林凛不仅嘴上火冒三丈,暗地里也是恼火的要命。

本来看你可怜,也没怎么催那人去对付你。现在嘛……呵呵,你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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