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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七十一节 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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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来,这绝对比什么雪米莉的小说不逊色,他觉得马上付诸印刷拿出来,挂上雪米莉的名字,铁定大卖,连自己这个构思者,现在再来看一遍都觉得挺有味道,就凭这一点,他就有信心卖出个好成绩来。

自己刚才说的拿到香港也说不定能出版甚至改编为电影剧本也并非胡乱吹嘘,自己在构思这本书框架时,也就借鉴了成龙和杨紫琼主演的那部《超级警察》,同样也是大陆公安和香港警察的合作,当然自己这本书的内容要复杂许多,但如果改编成电影剧本,自然可以删减许多。

现在的关键就是冯子材没名气,但万事开头难,这第一部想要打响,肯定有些难度,但是只要一炮打响之后,后续的小说出版就简单许多了,甚至可以说还没有等到你开始写,说不定就有出版商来主动上门订购了。

沙正阳很清楚,在这个娱乐消遣还相当匮乏的时代,这类小说应该很符合许多喜欢猎奇的年轻读者胃口,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会是从大都市到小县城里的大街小巷中遍地皆是的租书店中最受欢迎的小说。

新派武侠小说的热潮已经慢慢过去,毕竟具备金庸作品水准的作品实在太少,而黄易的新玄幻小说也还要几年后才开始进入大陆。

所以像自己构思的这一类类似于快消品的小说现在应该很有人气,就像十多年后突然崛起的网文一般。

“是啊,我现在是越写越快,但是内心还是有些没底,我自个儿看得挺带劲儿,但是人家感觉怎样,还不好说。”

冯子材患得患失的心理表现在脸上就是纠结,看得沙正阳好笑,当初自己让他写,他还欲迎还拒,一副忸忸怩怩的德行,现在可好,自我感觉良好了,又怕不受别人喜欢了。

“行了,要不我先把这十来万字带回去,让正刚他们品鉴品鉴,估摸着你这本书日后的读者也就是他们这个年龄的大学生和社会青年了,反正我觉得挺好看。”

听了沙正阳的打气,冯子材的信心又增添了不少,望向沙正阳的目光也复杂了许多:“正阳,你是怎么想到要弄这个的?我都一直在想,咋你就想到要弄这个了呢?真的是因为被发配下乡,不想干了?可你这个头开这么好,为啥不自己写?”

“原因我早就和你说了,我有我的事儿,谁说我下乡就是发配了?没准儿这还是我的一个机会呢。”沙正阳也懒得和他多废话,“你也不用乱猜,是金子哪里都会闪光,你就等着看吧。”

“好吧,看你这份感觉,我觉得你真还不像是被发配,可呆在县里好好的,没人愿意下乡吧?”

冯子材也是越来越看不透自己这个老同学,总觉得他和原来有了很大的不同,尤其是那股气势,举手投足间,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气定神闲,似乎一切都在掌握中的感觉。

这和他一两个月前见沙正阳时都截然不同,难道是失恋和发配的双重打击让正阳一夜之间就突然变得成熟起来了,好像也只有这种解释才说得过去似的。

“下乡有下乡的收获,当然,如果只是想要图个轻松,在县里的确要轻松许多,镇上的许多事情是在县里接触不到的,我觉得接触一下很有好处,起码我们能知道在最下边,老百姓在想什么,他们最迫切需要的是什么。”沙正阳半真半假的道。

下乡固然非他初衷,但是这个结果他也并不太在意,现在他要做的就是要利用红旗酒厂这个机会来打响自己,这是他现在最重要也是最紧要的事情,其他一切都可以抛开,他要用一切资源和努力来做好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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