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跳动的篝火,带来了宝贵的温暖,叶华围在篝火旁,小心翼翼,将浸透汗水的皮靴烤干,如果一直湿着,很有可能会冻伤,甚至冻掉脚趾,可不是闹着玩的。
烤过了靴子,叶华开始发呆了,他很想念开封,想念富丽堂皇的叶府,想念大妈妈做的家常菜,想念那六个小子,甚至想念郭幸哥,也不知道小家伙会不会走了……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更何况那是个紧挨着皇宫的金窝窝啊!
越想越是抓心,叶华不得不用力甩头,把注意力重新放在眼前的战场上面。
刘承钧的人马不到一万,虽然很多,但不至于让人绝望,而且叶华也不想吃掉对手,他只要拖住北汉军,让更多的百姓从容过河就是了。
最多三天时间,等到大队百姓向南进发,他就退回麟州,还是那句话,能打就打,不能打就跑!
赶快跑回家过年,没准还能拿个大红包呢!
叶华闷了一会儿,又猛地站起,跑去弩车那边,检查武器状况,叶华很清楚,这是他的最大底牌,安全回家的护身符。
经过一番检查,叶华松了口气,他的改装还是很有效果的,眼下的一架床子弩,用5匹马拉着,平均分到每匹马身上的负重,反而比骑兵还轻,在原野上奔跑驰骋,不比骑兵慢太多。
这样就保证了不会被轻易追上,当然高速移动,对车辆的结构是个很大考验。
幸好叶华手下有一批出色的工匠,早在先秦时候,就能造出用于征战的马车,到了汉代,卫青就善于使用武刚车克制匈奴,所以制造可靠的战车,对于工匠来说,不是难事。
更何况弩车不用运输人员粮食,结构更简单,难度也更低,唯一的问题就是时间仓促,没法保证每一架弩车的质量。
才一天的时间下来,就有5架弩车散了。
在这个人命微贱的时代,好的武器比人贵重多了,宁可牺牲一些士兵,也不愿意让宝贝损坏。
叶华倒是看得很开,不管多贵重的东西,也比不过人命,尤其是历经磨难的百战老卒,比什么都金贵。
“不用在乎武器,能修的修好,不能修的立刻烧毁,只要不落到北汉的手里就成了!”
叶华交代之后,就让大家休息,他只睡了不到2个时辰,有斥候紧急来报,说是发现了一支北汉骑兵,正在向这边赶来。
“好大的胆子!”
叶华一下子从帐篷里蹿起来,猎物送上门,岂有不收之理!
他让士兵立刻准备,然后随手抓了一把积雪,在脸上抹了一下,让自己清醒些。这把雪抹下去,叶华的确清醒了。
奶奶的,北汉军应该知道追不上老子,却还是飞蛾扑火,冲了上来,不会有诈吧?
叶华的眼珠转了转,立刻道:“营地不要动,篝火继续烧着,我们绕到东边的山岗去。”
士兵得令,立刻行动。
就在叶华刚刚过去,一队骑兵从地平线上出现了,他们甲胄齐全,手里拿着各式兵器,气喘吁吁,仿佛一只追上了猎物的猛兽,兴奋而激动着。
上一次就是一伙用弩箭的家伙把他们打败了,这一次要跟你们算总账!
“冲!”
上千匹战马一起冲锋,山洪决堤,江河倾泻,势不可挡。
这还不算最可怕的,在营地的另一面,也出现了同样的一支骑兵,他们摸到了叶华的身后,也发起了冲锋。
两伙人几乎同时杀入了营地,他们越过鹿角,掀翻帐篷,终于可是报仇了,只是仇人在哪?
北汉军迟疑的时候,咻咻咻……床子弩特有的破空声音传来,弯月状的箭头在人群中划过,顿时迸溅出一蓬蓬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