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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事不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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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娘一行出了城,走了一个时辰便到了红河边上,看到的农作物无外乎是高粱、小麦、萝卜、白菜等,并没有什么新鲜的。

“这是咱们的人种的,我听说西昌人种的东西有些不一样,咱们过了红河沿着岸边找找。”李锦道。

因为红河郡现在属于夏国了,李锦和萱娘也没有多想,过了河便沿着河边缓缓骑行。

“阿五,快看,这是什么花?”小美指着一片地问道。

萱娘几个下了马,走近地头,见一种二尺来高的植物上开着一朵朵小白花。

“这个可以吃吗?”春杏伸出了手,被扎了一下。

“不能吃,这个叫,叫棉花,对了,三郎,我想起来了,这个棉花不仅可以做棉袄棉被还可以纺纱织布,棉布穿着比麻布要舒服多了,咱们那边是不是不种这个?”萱娘的记忆模式开启了。

“你说的是真的?”李锦的眼睛一亮。

“当然,我一直奇怪买布的时候总觉得少了什么,现在才想起了,原来是少了棉布,没想到西昌人居然会种植,我想西昌应该有棉布卖。”

“既如此,走的时候一定多弄点这个种子回去,如果真能种出来纺纱织布什么的,这倒是一条不错的财路。”李锦想到了夏国国库的空虚。

“阿五,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东西的?”山花问道。

“自然也是看闲书看的,书上有记载,只是没想到你比我先找着。”李锦替萱娘撒了个谎。

萱娘笑笑,山花几个也不疑有他,因为她们的确见萱娘没事的时候就捧着书看。

“走,我们再看看,还有别的什么?”李锦来了兴致,牵着萱娘的手沿着庄稼一一看过去。

“这是什么?”荷花看见了地里一个个的一尺来长的黄皮瓜问道。

“这个就是哈密瓜,那边有一位老伯。我们去问问人家熟了没有?”李锦抢着说道。

可惜,对方还没等萱娘几个走近,看见了老狼它们,早吓的跌跌撞撞地跑了。

“阿五。你看他们的冬瓜长得跟咱们的也不一样,居然还带了点黑纹。”荷花指着另一块地道。

“冬瓜?”萱娘走过去一瞧,笑道:“这个叫西瓜,夏天解渴最好,很甜的,三郎,这个种子也可以带一点回去,你在京城吃过吗?”

“没有,不过哈密瓜倒是吃过两次,也只是尝了尝。”

“那这个熟了没有?”春杏指着西瓜问。

萱娘上前。敲了几个瓜,她也不是很懂,胡乱挑了一个西瓜。

“呵呵,这一趟还真没有白来,找到好几样种子了。尤其是你说的什么棉花,如果真能种成了,能解决多少人的穿衣问题?”李锦抱着瓜眉开眼笑的。

“既这样,那我们再找找,看看还有别的什么没有,咱们多带一些新鲜种子回去,反正咱们手里有差不多五千两银子了。等回去后咱们就买一大片的地,种这些新鲜东西。”山花说道。

“那我们就是地主了,哦,我要做地主,我要做地主啰,我回去后就买地做地主。气死他们去。”春杏兴奋得跳起来了。

“好,我也要做地主。”荷花也笑了。

她们从来没有想到,跟萱娘来这一趟西北,居然挣了这么多银子,这可是他们的祖辈们操劳几辈子都没有做到的事情。可她们几个小孩子却做到了,简直像做梦一样。

“来,先歇一会,把瓜吃了,再做你们的地主梦。”萱娘打趣道。

说完,她从自己的靴子里掏出一把匕首,把瓜切了,西瓜倒是熟了,也甜,哈密瓜就差一些,不过对萱娘几个来说也算不错了,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吃到这么甘甜的水口。

“我一定要回去种这两种瓜。”山花和春杏说道。

“行,等过些日子出来买一些种子回去。”萱娘道。

“萱娘,我们要回去了?”春杏问。

萱娘看了一眼李锦,李锦今年十六了,最迟明年他该回去议亲了,想到了这个,萱娘心里忽然闷闷的,还有一种淡淡的忧伤。

凌远霄跟她说过多次,李锦要回去议亲,她已经十岁了,知道议亲意味着什么,容珏是这样,李锦也是这样,最后都得离开她。

想到这些,萱娘站起来了,翻身上了马,两脚一夹马肚子,对老狼它们说道:”老狼,我们来比试一番。”

李锦见萱娘突然不高兴了,正想问问缘由,没想到萱娘就这样骑马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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