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梦瑶感觉得到,并且看清了火焰,但获胜之后,一晃之间,一切都恢复如常了。
这是怎么回事?
“贱手”自从受了地狱毒蜂的威胁之后,已变得循规蹈矩,再不做下流动作,再不做咸猪手了,可眼下,为什么又出现了奇迹?
难道……难道这手,还被火山鬼铁金龙那颗心远距离操控着?
不管,不要去管那么多!
总之,已化险为夷,转危为安,大获全胜了。
看着孟浩冬不忍目睹的痛苦状,马梦瑶梨花带雨般笑了起来,问:“你不是要让我舒舒服服地灰飞烟灭吗?说大话,使小钱,不就是你这种货色?”
孟浩冬双手紧紧捂住裆部,想直起腰充响当当的男鬼,但疼痛让他没有如愿以偿,惶然问:“你这是什么邪门招数?士别三日,就该当刮目相待,可你这种变化,是不是也太大了?”
马梦瑶没有回答,笑嘻嘻地说:“烂心烂肺烂肚子烂肠子的家伙,你应该感谢我的:自今往后,你可能会喝酒过度,但再也不会*过度了!寻欢作乐,或者招灾惹祸,那是需要资本的,你还有什么资本?现在,就算你对姑奶奶贼心不死,姑奶奶也大失所望了。你慢慢享受吧!”
马梦瑶转身欲走,但转身的同时,已飞出三丈长舌,犹如一道白色闪电,自空中劈向了孟浩冬。
孟浩冬早已成了惊弓之鸟,幸好有所防备,哪敢抵挡,兔子般猛地跳开了,但双手仍然按住裆部没分开瞬息,那副滑稽状,可说是空前绝后。
拔舌鬼马梦瑶冷笑一声,拍拍自己的屁股,弹弹自己的耳垂,再摇摇自己的脖颈,瞪了一眼目瞪口呆的孟浩冬,焦急地飘走了。
“她娘的,差点就如我所愿,偏偏掉以轻心,功亏一篑了!”马梦瑶刚消失,孟浩冬挺直了腰杆,松开了手,咧嘴一笑,抹了一把脸孔。
“孟浩冬”倏然不见了,伫立在店子老包上的,是鸦啄鬼海伟阳——满脸血污,两只鬼鸦不紧不慢地啄食着他的眼珠和脑髓,那身笔挺的西装,已血污不堪了。
“虽然没有大功告成,可也给这场好戏加了温——往后的日子,你们慢慢去互相残杀吧。孟浩冬,老谋深算,但又怎能跟我海伟阳相提并论?那不过是一个小厮而已!”
海伟阳自言自语,洋洋得意,从西装下抓出一副腥气扑鼻的肠子,往空中一扔,两只鬼鸦自空中接住,一晃就吞光来,又继续自己的老本行。
“女鬼就是女鬼,自以为见多识广,其实是少见多怪。死猪肠子和鬼肠子也分不清,天生的蠢货,除了有寻欢作乐的一点点作用,还有什么作用?”
吐了一口唾沫,又频频点头。
“其余的角色,都是小角色,不足为患,倒是那双火山鬼铁金龙的手,虽然续到了女鬼身上,还古怪得很,不得不多加防范。
“哼,毛长生,软硬不吃,就让你在那积水塘里多呆呆吧!奇货可居,说不定以后还大有妙用的。
“嗨,何消多劳心费神,守着树桩,憨兔子自己会撞过来的。
“孟浩冬啊孟浩冬,你不会变我,我却会变你,但凭这一技之长,胜败已分!嘿嘿……”
海伟阳叽里咕噜一番,又躺回了墓室里的棺椁里,又枕着枯骨酣睡了起来,仿佛这不是某个老鬼的家,不是孟浩冬的寄宿公寓,而是他鸦啄鬼的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