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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县城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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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别人当傻瓜的人,自己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俗话说: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大意轻敌必然倒霉。

这是动物都知道的道理,可惜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却经常犯错误。

他们犯错误的主要原因,就是认为自己很聪明。

当一个人认为自己很聪明的时候,实际上世界上的第一傻瓜就同步诞生了。

这就是辩证法里面的方**。

当八个家伙在大树底下反反复复又聚又散,半个时辰竟然前后反复七次。

熊储已经知道这些家伙的江湖经验极其丰富,绝对属于训练有素的家伙。

遇到突发事件不乱套,而且头脑出人意料的冷静,一瞬间设计了一个又一个陷阱。

这种训练有素的家伙,江湖经验极其丰富,关键还是自己的敌人,熊储觉得他们绝对属于世界上最坏的家伙,也是自己碰到的一股非常难缠的敌人。

推己及人,熊储认为自己面临这种突发事件,可能还没有这些人一瞬间的谋划周密。

毫无疑问,那八个家伙坚信自己的同伴遭到暗算以后,敌人不可能一瞬间从人间消失了,肯定就躲在附近。

没有发现敌人,并不代表敌人已经离开。只能说自己无能,没有发现敌人的藏身之处罢了。

幸亏熊储有足够的耐心,也有相对严谨的逻辑判断能力,关键是他从来不认为自己很聪明,更没有把敌人当成傻子。

杀手就算对付一只蚂蚁,也会当成天下第一高手来制定计划,从而养成了良好的习惯。

可是,思虑最周密的人,并不代表他就不会犯错误。

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不外如是。

首先就是那八个家伙犯了一个逻辑错误。

他们把什么情况都想到了,而且也非常狡猾的反复采用引蛇出洞的诱敌之计,就是没有想到要找的人,距离自己得的头顶不到两丈。

八个家伙最后就像霜打的茄子,垂头丧气离开了那条小山梁。

其次,敌人犯了一个逻辑错误,熊储同时也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

熊储躲在树顶上,自然站得高看得远,利用河水的反光为参照系,一直把那八个家伙黑乎乎的背影目送到汾河边上,这才从大树上跳下来。

当熊储一跳到地上的时候,心里就开始痛骂不已。

他没有骂别人,而是在心里不停地骂自己。

刚才的八个家伙没有想到自己要找的人就在自头顶上,所以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

看见敌人犯错误的时候,熊储心里其实非常痛快。

可是,当一个人发现自己比敌人犯下的错误更加严重的时候,就会感觉被别人狠狠的抽了三个大耳刮子。

就像现在,熊储觉得应该狠狠抽自己三个耳刮子,让自己今后也涨涨记性。

死了,辛辛苦苦忙活了一个多时辰,结果抓回来的那个人竟然已经死了!

等到熊储跳到地上的时候,发现那个家伙已经浑身发黑,早就死透了。

手中的俘虏服毒自杀了,自己竟然还不知道,甚至还在看敌人的笑话。

熊储觉得自己过去的二十年都白活了,辜负了逍遥子当年的谆谆教诲。

点了敌人的哑穴和软麻穴,并不代表敌人的舌头不能动。

如果敌人把药丸压在舌根下,或者是卡在牙缝之间,只要舌头能动,就可以自杀。

这些道理逍遥子不知道说过多少次,事到临头竟然忘记了,熊储恨不得大哭一场。

熊储不能原谅自己的是,刚才那八个人始终没有说话,而是指手画脚的时候,自己就应该想到他们嘴巴里面可能有东西。

马踏悬崖收缰晚,事到临头后悔迟。

现在俘虏已经死了,就算世界上有后悔药,也没有任何用处。

熊储抱着万一的希望把俘虏的衣服全给扒了,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现。

衣服,就是大明百姓的普通衣服,不过是在外面罩了一件夜行衣。

衣服里面没有任何零碎的东西,所以敌人早有准备。

相貌,其实已经没有什么相貌了,因为整个人都像一块黑炭。

腰间的长剑,竟然是大明军队的制式佩剑。

这种佩剑当然能够杀人,但绝对算不上什么好东西,更没有什么代表性,洪洞县城都能够找到几百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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