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斌喜欢买书,他最常去的就是浦县的各家书铺,他有时候还会托跑船的管事去别的县帮他代买,我只记得他每次拿到新书的时候都爱不释手,高兴的很。”伍小姐回忆道。
“买书?勉强也算吧。那他的钱都用来买书了?一点不剩?”叶明扬问道。
“那我倒不知道,不过我看过他买的那些书,有两次看他买了书回来,我就拿过来翻了翻,他每次都不高兴,后来我就不拿他的书了。他可能是怕我弄皱了那些书,因为他买的都是精细的线状书,很贵的,他的工钱虽然不算低,可一个月也顶多只够买两、三套的。”伍小姐道。
叶明扬彻底不懂了,一个二十五岁的单身男人,不愿成亲,不喝酒也不赌博,还不玩女人,就爱看书,那不是圣人嘛,满满的正能量啊!
沈小豹这时也插了一句:“太可怕了,平日什么也不干,就知道看书,那这跟出家当和尚有什么区别?”
“伍小姐,你再仔细想想,他就没有一点让人觉得反常的地方?”叶明扬追问道。
“反常?”伍小姐仔细回想了起来,良久才道:“啊,我想起来了,他每个月都会外出两天,每次都带上了他买的书,可回来以后,他确实两手空空的,我问他书去哪了,他说那些书都看腻了,就卖了。”
“你确定雷斌每次都带了书出门?”叶明扬感觉到一丝的不对劲。
“嗯,我确定,因为那时候我对他的事......都很在意,所以......”伍小姐说了一半便停了下来。
“我明白的,伍小姐。”叶明扬表示理解当时她的心境,然后又问:“他每次外出要用两天时间,说明去的地方不近,但也不远,你知不知道他去的是哪?还有,他外出的时间是固定每个月的某个时候,还是不确定的?”
伍小姐道:“我知道,他每次都是去的府城,时间不固定,有时月底有时月中。叶先生,你这么一问我才想明白,雷斌每次外出的时候都是我们家有船去府城的时候,他请假外出搭的都自家的顺风船,第二天回来也是如此。”
“府城?他去府城干什么?”叶明扬道。
“这事他从没细说过,每次都说是访友去了。”伍小姐道。
叶明扬反复思索后得出了结论:“伍小姐,照你这些话,我有九成把握,雷斌去了府城!”
所有人都看着叶明扬,等待他说出推理的依据。
叶明扬也不卖关子,立刻道:“你们想啊,雷斌每个月的工钱都用来买很贵的书,就连自家小姐翻一翻都不高兴,咋一看他是个特别爱书的人,买书也许是收藏用的。可很显然雷斌不是,按伍小姐所说,他每次外出去都是府城,还都带着书,回来后书却不见了,那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卖了,要么送人了!”
喝了口水,叶明扬继续道:“要卖书,浦县有的是书铺,他经常买书走动,不可能不熟,何必大费周章舍近求远的跑到府城去卖。所以,我觉得,他带书出门是送人的,送给府城的人,至于是男是女,我就不知道了!”
伍少爷道:“叶先生,我在府城读书我最清楚,府城的书铺多如牛毛,各种目类的书籍也多不胜数,价格也要便宜许多,反正他每月都要去府城,直接在府城买不就好了?何必还要在浦县这小地方买呢?”
叶明扬思索了片刻:“那只能说明去府城的这两天时间对他来说很宝贵,刨去来回赶路和睡觉的时间,也就堪堪差不多一天而已,即使府城的书种类更多价格更便宜,他不想把时间花在选购书籍上。所以,雷斌就利用平日休息、闲暇的时间收集和购买书籍,这样到了府城就能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别的地方了。”
“那会是什么地方呢?他究竟是把书送给了什么人?”伍少爷想不明白。
沈小豹脱口而出道:“要我说,那个雷斌八成是来跟女人幽会的!”
说完他就后悔了,连忙向伍小姐看去,只见伍小姐脸色阴沉,牙齿隐隐咬着下嘴唇,伍少爷也没好气的瞪着沈小豹。
叶明扬一拍沈小豹道:“谁要你多嘴了!你都能想到,别人想不到?”
沈小豹也觉得自己嘴欠,连忙道歉。
伍小姐振作道:“我没事的,叶先生,我觉得沈捕头说的有道理,雷斌这么多年不成亲,也不对我有所表示,应该是在府城有一位相识多年的红颜知己吧。”
说完,伍小姐虽然浅笑了一下,却如此的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