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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小说 > 腹黑公主:男色太多挡不住 > 203,活死人

203,活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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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崖顶,两人并肩而坐,没人能想到这金童玉女的两人,一个是鎏仙阁阁主,另一个则是熠教教主,无论是哪一个出现都震撼半边天,何况两人一同出现。《☆蛧☆纯》

“童子功并非练一辈子?”清瑟惊讶,“我以为这功夫你要练到死。”

端木流觞闻言哭笑不得,“若是童子功练一生,怎么会有我的出生?”以为他是石头缝儿里蹦出来的?

清瑟一耸肩,“我以为你是领养的。”

端木无奈地摇了摇头,“不是,我是前任阁主亲生的。”说完觉得可笑,第一次和人扯这些家常。

清瑟越来越好奇,歪着头,“给我讲讲童子功吧,这东西挺稀奇的,现在你能保持少年容貌是不是童子功的作用?那加入你三十后碰到喜欢的人,成了亲,会不会一下子衰老到六十岁的老头?”

这天下能让端木流觞坐下拉家常的,除了李清瑟,也实在找不到第二人。高高在上的鎏仙阁主从来都是在云端不食人间烟火,今日却破天荒地极有耐心回答她的问题。

“只要不破功,这容貌便会一直如此,但即便是破功,也不会像你所想象那样,瞬间衰老,只不过从今往后不会再保持青春罢了。”

清瑟点了点头,“你的意思是不是如果五十岁的人因练童子功有二十岁的容貌,如果五十岁破了功,便和正常人一样衰老,就等于说,五十岁有二十岁容貌,六十岁有三十岁容貌,七十岁有四十岁容貌?”

“嗯。”端木点头。

清瑟恍然大悟,擦,她早先不知道有这么个奇功!如果早知道,绝对不会搞什么男人,先练几年童子功再说,美颜保青春,谁不想要!?这东西好像比雅思兰黛有用多了。

“端木,女子能练童子功吗?”她赶忙问。

端木忍不住轻笑了下,“未曾听说有童女功。”

“靠!这什么世道,重男轻女,靠靠靠!”李清瑟气愤得直踢腿,凭什么男的能练女的不行?真他妈的了!

端木看着自己发脾气的李清瑟,淡笑着,实在鲜少见到如此鲜活的女子。

清瑟却又想到一个问题,“那穆天寒呢,他就一直练童子功?一生没娶妻生子?”

端木点头,眺望远方。“嗯,听我父亲说,穆天寒是个武学奇才,自幼便酷爱武学,从十六岁便到处挑战天下高手,后二十一岁成为熠教教主,二十二岁与我父切磋比武,当时我父已四十有九,本应该在内力上远远超过穆天寒,但却以两招险胜,当时便惊叹这世间竟有如此天赋之人。从那开始,穆天寒便经常找我父切磋,直到我父亲遇到我娘。”

清瑟吃惊,“二十二岁挑战四十九岁?穆天寒那么牛?”

如今李清瑟知晓,千万不要以为有些古代人生下来便武艺高超,其实都是夏练三伏,冬练三九,辛苦练出来的,内力不遗传,只能靠自己修为,而端木流觞的父亲身为鎏仙阁阁主,定然也不是泛泛之辈,所以李清瑟才如此惊讶。

“嗯。”端木加以肯定。

清瑟长叹口气,“如果穆天寒现在在地狱,肯定懊恼的要死,那么个武学天才竟被我活活打死。”突然觉得她的存在就是个bug,那龙凤双珠就是个作弊工具。

端木忍不住笑了,“是啊,如果我父在天有灵,想必也要大笑一番。”

李清瑟看呆了,原谅她的没出息吧,实在是这端木流觞笑起来太好看了,平日里他总是神经兮兮的装神仙已经引人注目,如今带着情绪的笑起来,更是让人过目难忘!还好,她还没流口水。

端木流觞微微回过头看,低头看了看李清瑟,突然敛了面上的笑容,睫毛垂着,不知他在想什么,就这么复杂地看向李清瑟。

清瑟不解,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她有什么不对吗?他怎么用这种表情?

忽觉得身侧清风,清瑟再抬头一看吓了一跳,“喂,端木流觞,你去哪?”原来这厮已经运轻功飞了下去,看方向,应该是他的船上。

“神经病,真是神经病,走就走,打声招呼也好,怎么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要走。”清瑟站起身来想追,转念一想,凭什么要追他,爱死死爱活活,反正以后她和端木流觞也算两清了。只不过,他的令牌还在她手呢。

看着那道雪白的身影越来越小,最终消失不见,清瑟感慨,神经病就是神经病。

想必此时嵩山上已经找她找疯了吧,是应该回去了。逃避不是个办法,他们也是无辜的,现在她的处境就是传说中的自作自受,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一咬牙,便运了轻功跳下悬崖。

烈日当空,正好是晌午,早起打渔的人此时在城内卖鱼,上午游船的人,此时应该回去休息准备晚间的狂欢,整个湖面上除了波光粼粼外,几乎无人影。

清瑟一反路线,没想着京城的方向,而是向着相反的方向,顺着湖泊入了山区,平静的湖水逐渐成了河水,与清瑟所行方向相反的流淌。

入了山区,看着高山翠树,还有远方火红的枫叶,清瑟开始想念山上的那些人了,仅仅分开几天便思念,这便是感情。自嘲的笑笑,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被众人逼迫固然可怜,但这些路都是她自找的,也是她的选择,以前不后悔,以后也不后悔。

反抗不成当享受,如今她就要回去好好享受折磨了!

下定了决心,喝一些清水,准备继续用轻功前行,但当手刚刚捧起清水送入嘴边时,好死不死地抬头一看,这一看不打紧,这一口水全吐了出来,非但吐了,还持续反胃。

窝巢!浮尸!

靠,实在太倒胃口了,好好的清水就这么被尸体污染,真恶心!恶心死了!

在她不远的地方,地上趴着一人,看身形是个人,但身上泥泞不堪,一头乱草似的乌发与地上的泥泞混在一起,那不知是死是活的人一动不动在河边趴着,一只胳膊探入水中,顺着有些急促的水流时不时动几下。

清瑟本想站起来离开,但他那只手却引起了她的兴趣。

一个纵身,跳到河对岸。

她不怕死人,也不觉得尸体有什么恶心,之所以对这只手有兴趣,是因为其上满是伤疤,这只手在水中,所以没有丝毫泥泞,加之午时水面对光线的折射,那手上伤疤清清楚楚,是旧伤!

清瑟伸手入水中,拎起那人袖子向上一提,将那只手捞出水面,仔细看了又看,猛然发现,她竟然感受到了此人生命迹象,绝对没错,那手臂上的脉搏定然还在跳动。

伸手将那人翻了过来,脸上虽然满是泞泥,但有些部位还是能看清的。

此人脸上满是伤疤纵横交错,与他手上一样,这伤疤显然是被人恶意为止,且被伤了多年,这张脸满是狰狞,犹如吃人恶鬼一样。

李清瑟狠狠倒吸一口气,而后脸上满是惊喜,极品啊!极品啊!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她正愁去哪找个实验用品呢,试问这天下,谁能把自己皮肤破坏得如此厉害还安安稳稳活着。

没错,她看好了他身上的伤疤。

在送山上学医的时候,她便反复思考一个问题,如果用内力刺激穴位可达到激活细胞再生的话,那能不能治疗毁容?

她想治的是西凌风。想到西凌风那厮,李清瑟便恨得牙痒痒,这人真是阴险到家了,而且很会抓人心理的弱点。就如同他刚刚出现时,她怀疑他,竟被他三言两句打动,更如同他现在做的事——把自己的脸给东倾月换上。

好吧,他赢了,她现在每一次看见东倾月都忍不住去想西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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