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程度来说,查尔斯同达西先生一样,也是个谜一样的男人。他每天顶着那张阳光灿烂的脸,金发与之交相辉映,随时保持闪瞎人眼的闪亮度。
达西先生是太深沉了,将心思都深藏在心,让人看不透。
而查尔斯则显得太不深沉了,他反其道而行,把所有的情绪变化都铺在脸上,旁人从他脸上看到的,也只是他愿意展现的那部分。
各有千秋,很难说谁更厉害。
于是在出行前的几天,卡洛琳一直试图从他脸上看出与达西先生交谈后的成果来,她又不好大喇喇地问,只能暗戳戳地旁敲侧击、偷摸打量,可惜、未果。
不过好在那位维纳斯小姐这几天再没有来过,卡洛琳有些乐观地猜测,是不是因为对方察觉到查尔斯对她没可能产生任何爱意,所以就将精力放到新目标身上了?
她越想越觉得合理,毕竟达西先生都不能得到维纳斯小姐的长情,查尔斯就更不该了。
终于在一个万里无云的大晴天,冬雪初融、风和日丽,宾利家打点好一切事宜,查尔斯领着妹妹与新晋的赫斯特夫妇,一齐乘上了出行的马车。难得的好天气,男士们自然都选择了骑马,卡洛琳便单独与几日不见的路易莎在宽敞的四轮马车里。
路易莎脸上虽然没有新妇的娇羞——想必这辈子自己也没有机会看到路易莎=娇羞的一天,但她看起来气色很好,眼角眉梢舒展,显然新婚生活让她适应良好。
卡洛琳一度担心路易莎无法习惯婚后生活。
赫斯特先生虽然在伦敦继承了一处房产,所处的位置也不错,可那房子实在有些逼仄,让卡洛琳去住,她倒是完全没问题,毕竟她在房奴遍地的华夏生活了那么多年,而大伦敦恐怕很难找到一处只有一百来平的中档住宅,赫斯特家好歹还有三层!
可路易莎不行啊。她们家在北方的旧宅就是占地几亩的庄园,到了伦敦,人生地不熟的查尔斯有好伙伴达西先生帮忙,也赁下了如今这个地理位置和条件都非常优越的住处。可以说路易莎才是一直养尊处优长大的娇小姐,虽然她没有任何娇小姐的习气。
“韦恩前些时候找人将家里重新布置了一遍,清理掉了许多不需要的旧物,你现在再去看,一定会觉得那是个可爱的地方。”路易莎不需要猜就能知道妹妹在想什么。
只要是自己真心喜欢的,自然怎样都显得美好。
卡洛琳突然有些嫉妒韦恩·赫斯特了,她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个有些木讷温吞的男人居然不声不响的就抢走了自己的姐姐……
她重重地哼了一声,黏到路易莎身上有些吃味地道:“我和查尔斯这里也是你的家呢!”
路易莎掩嘴笑起来,故意道:“你们现在是我的娘家了……”
卡洛琳愤然掀起车帘,对毫不知情的赫斯特先生丢了一打眼刀,车厢里传出路易莎的笑声,果然招惹自家妹妹炸毛还是那么让人愉悦。
一家人中虽然多了一个成员,可是气氛依然非常和谐,就这样不紧不慢的,在太阳西斜前,他们路过一个小镇,并决定今晚宿在镇上唯一的旅店里。
没有想到查尔斯与赫斯特先生刚站在柜台前还没有说话,中年发福的老板就非常殷勤地道:“请问您是宾利先生么?还有赫斯特先生?”
查尔斯一怔,随即想到了什么,他失笑道:“正是没错……”
“小店已经为几位备好了房间热水和晚餐!”老板脸上的笑容更大了,他点头哈腰地从柜台里出来,边吩咐人好生照看车马,又亲自引着他们往后院独立的房舍去。
路易莎走到兄长身边低声问:“是达西先生?”
查尔斯一耸肩:“他还是这么周到。”明显并不觉得意外。
卡洛琳与赫斯特先生要粗心许多,完全没有察觉到异常。两人个性有些相似,都是万事不操心的主儿,也不挑剔,别人安排什么就享受什么,格外怡然自得。大家一起用过晚饭后,天色便渐渐暗了,旅行总会让人觉得疲惫,明天又要起早,常出门在外的查尔斯一拍板,将人都赶回房间休息。
第二日天光微明时,卡洛琳就醒了,因为一路轻车从简,艾尔莎并没有跟随,她自己简单梳了头发,洗漱后换了轻便的衣服,推门出来后,习惯性地要去敲查尔斯的门。可刚走出房间,就有一个旅店的侍女递了信给她。
其实不如说是非常简短的便条,上面寥寥几行字而已。可以看出写的人当时非常匆忙,可是字体虽然潦草,但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是查尔斯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