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怪他妈咪。
喜欢金发就领养了白种的小孩,范得找让他也跟着染金发?
弄得他几乎每个月都要去一趟理发店去补色。
“还有,你也不看看你自己长什么样子,那脸比我都女人,还敢养什么长头发,还敢那么打扮自己,不被人认为是同性恋才怪!还敢大着嗓门问我!”
“你看看你!现在哪一点从头到脚不像同性恋了?!!”
“……”
好吧,这姑娘的一番话,让他彻底无语中。郁闷的伸手摸了摸头发,第一次感觉还真有点丢人。
以前天天坐办公室,出门开车没注意,现在突然流落民间,一瞬间是有那么一点感觉了。
早知道离家出走的时候就把头发给剪了。
都离家出门了,拿管那么多头发啊。
“我不是同性恋。”
白了他一眼,钱露继续不耐烦,“你喜欢男人我也不会惊讶,反正就算你喜欢野兽,我也很淡定,因为根本不关我事!”说着钱露配合地做了一个无所谓的样子。
“喂!你这个女人怎么这样?”
“我这个女人怎样了?我天生就是这毛病!干嘛啊!快吃,我可没这个时间陪你在这里聊这些稀奇古怪的事,吃完了我好完成我的请客任务,去医院看人了。”
“你难道就不好奇,我一个大男人为什么流落在街头,还差点饿死吗?”低下头,那男人又开始吃起来。
看他那着急的模样,应该也挺饿的。
如果她是这个男人,才不会管那么多礼教,直接吃了。
“没兴趣知道。”钱露拨了拨头发,一脸的没兴趣。
“你……”
“你什么你,还不赶紧着?本小姐我事多着。”
“你还是不是女人了?”瞪大了眼睛金发男难以置信地说道。
说实话。以前他遇到的女人都是温文尔雅,说话不会高分贝,
眉头一挑钱露也没有理会这家伙的话,手拍拍桌子,“我不是女人,你是,满意了吗?”
“……”
一直以来,他南宫博夕不是哪个女人追求的对象,甚至他的魅力都可以大过自己的性别,吸引众多男人地追求。
如果一个优秀的男人,今天居然被一个女人连眼角都懒得看一眼。
真是挫败啊挫败。
“你不吃?那成我走了。”说着钱露,还不等南宫博夕有所回答,拿起包,就朝着外面走。
娶老婆,千万别娶眼前这德行的女人,不然真是会被活生生的气死!!
外表长得还算好看,不说话文文静静,一说话还真是要气死人,至少他没见过能把人气得想要吐血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