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杰微微一愣,问道:“你那公司在哪?”
“不在江汉,在江口那边,过了长江一桥就是。”
方杰稍稍回忆了一下曾经在网上查过的江城地图,不由得笑道:“巧了,我上班的地方离长江一桥不远,不过是在江汉这边,一桥之隔。要不咱们就在那附近合租个大点的房子,一来省钱,二来以后也好相互有个照应。”
一听这话,李瑶脑海里当即充满了羞人的幻想,脸蛋通红无比不知道该如何应答。
依她所想,她和方杰之间的那层关系似乎基本可以确定了,只是还没捅破最后的一层窗户纸罢了,先前她将脑袋靠在对方肩膀上,对方没有拒绝,而现在对方又提出“同居”的要求,也更加印证了这层关系。
既然有了这层关系,那么一起同居似乎也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非分要求,只是……只是这也发展得太快了点吧,作为女孩子,心如撞鹿的李瑶一时半会儿还难以消化和接受方杰的这种直白表达。
可方杰此时心中盘算的却是,方世民和李瑶都是他物色好的百斗灵根之一,在起步初期能就近随时掌控这两人的动态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大家能合租在一起更有利于对灵根的扶持培养。
至于那所谓的“同居”……以他前世的道德观,此时还并不知道这个时代男女未婚同居在一起其实是很平常很普遍的现象,所以压根就没想过那种龌龊的念头。
当然,作为生理正常的男人,正常的念头还是有的,可此刻方杰认为还没到那一步,打算顺其自然,但问题是他这个顺其自然在李瑶眼里一点都不“自然”,甚至简直可以说就是无耻至极的色急!
“好,如果有合适的,那、那就一起租个大点的房子吧。”
纠结了老半天,李瑶终是鼓起勇气接受了方杰的“非份要求”。
要是以前,李瑶绝不会因方杰违背原则救了她一命而决定以身相许。
但此时此刻,在经历过一场生死之劫后,精神几近崩溃的李瑶对于生命的存在价值似乎有所“顿悟”了,觉得自己应该趁着年轻貌美好好地体验和享受生活,而不是死到临头才幡然悔悟自己这一生过得没滋没味留下太多遗憾。
这个想法早在先前保镖将哭天喊地的她拖出别墅时就已经产生了。
当时她就很后悔跟方杰一起来省城,很后悔离开张云翔,很后悔为了“保值增值”到现在还是个处女,还没享受到做女人的滋味,如今觉得“重活”了一回的她,不想再蹉跎一次。
特别是猜想到方杰与楚家达成协议有可能拿到了那张空白支票,并且随时都可以借用楚氏集团的庞大资源后,觉得方杰各方面条件已经基本符合要求的李瑶,更不愿意继续矫情矜持下去了。
现在李瑶的想法很简单——得不到像楚云轩那样的高富帅理想对象,那就讨取能左右高富帅的方杰的欢心,反正方杰也不赖嘛,如今好歹也算是勉强晋升为高富帅行列了……
方杰倒是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成了那所谓的“高富帅”,成了李瑶眼中的香馍馍,见对方神色有些异样地同意合租后,心中虽觉得有些奇怪,但会看面相的他仍然没看出什么端倪来,毕竟这其中的关节跟面相无关,而是两世文化道德差异造成的。
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现在方杰算是个有钱人了,所以理想中的大房子几乎没费什么事就找到了。
地点就在一桥桥头的一个临江小区内,五室两厅,上下两层复式楼,豪华装修,家具电器俱全,户外景色宜人,视野开阔,还带楼下的一个停车位,行礼搬进去就能住,月租5000,算是极为奢侈的条件了!
其实也有个差不多同样标准的房子,月租3500,但方杰却选择了这间贵的,原因是这一户风水极好,对身心有益。
这么贵的房租并没有吓坏参与合租的李瑶,因为方杰头一次在李瑶面前表现出了他的慷慨,表示房租由他一个人支付,不需要李瑶操心,而这也被李瑶更加误会对方已经将她当作自己的女友,自然也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男友”的资助。
然而事实上,在方杰看来,这些钱花在百斗灵根身上也属于布善的一种形式,所以严格意义上讲,并不是李瑶占了他的便宜,而是他占了李瑶和方世民的便宜,拿着本应该布善的钱顺道给自己安排了个好住处。
“正好有车接送,你回去把我弟还有行礼都搬过来。”
房子有着落后,方杰下楼时分了一把钥匙给李瑶。
“你不去吗?”
李瑶一脸依稀地望着方杰,似乎是觉得这个男友有点不负责。
“我去添几台电脑,顺便……”
话到一半,方杰却笑了笑,没有继续说下去。
李瑶倒也没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妥,点了点头算是接受方杰要暂时离开一会的事实,但如果她知道方杰这趟出去是打算把手头上大部分钱捐给慈善机构的话,恐怕当即会从楼梯上栽下去……
当然,如果方杰知道自己捐出去的钱大部分并没用作慈善事业,恐怕连他也会一起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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