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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变种人之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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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迪行星,亚岱尔平原。

金色的草原上,生长旺盛的‘金菇草’在微风的吹拂下浮动起海浪般的涟漓。蓦然,三头健壮的恐鸟飞奔而至,载着它们的骑士破浪而行,飞速靠近远方那座屹立着的宏伟城市。

“旦丁,再接近的话恐怕就会被对方察觉了。”飞奔中,长发的卡门一把拉住缰绳,向先行的旦丁大声告戒。

“怕什么,他并不在那里……”用宽大斗篷裹住全身的旦丁冷漠的眺望着那座城市,轻蔑的低语:“现在……那里没有人可以阻挡我。”

“可是他有着帝摩斯侯爵的庇护,旦丁!~别惹麻烦,你曾说过,你只是来这里看一眼而已。”卡门神情紧张的注视着旦丁,生怕他会一时冲动做出什么不智之举。

“别紧张,我只是说说而已……”旦丁轻蔑的一笑,随手扯下兜帽,露出苍劲的灰白乱发。

时隔一年多之后,在刺杀安斯艾尔?奥斯维德行动中身受重创的旦丁终于在病毒专家雅格布?弗伦的疯狂实验中恢复了健康。不过现在的他却早已不是曾经的旦丁,或者说,他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人类。

曾经,旦丁是猛虎营中的佼佼者,是猛虎营中毫无争议的最强的男人,是共和国之父马丁?赫维最钟爱的弟子。假如不是他的突然背叛,马丁?赫维甚至已经将他内定为自己的继承人。

毫无疑问,马丁?赫维是个优秀的学者,是开创了一个时代的伟大科学家。可是,专注于学术的他并不懂得如何去读懂别人内心,更不知道旦丁是个只愿意为自己而活的男人。

力量、权利,这才是旦丁一直在追逐着的东西。在背叛共和国投靠联邦之后,他一度以为自己已经距离这两样东西很接近,似乎只差一步就能实现自己的目标。但可惜的是,幸运女神却并没有站在他这边。作为权利游戏中的失败者,他一度成为了丧家之犬,像野狗一样卑微的苦苦求存。而这一次,他终于得到了幸运女神的垂青。

雅格布?弗伦,这个来自萨瓦合众国的病毒专家成为了他的拯救者,虽然实际上雅格布?弗伦自己都没预料到会产生这样的结果,但很多时候,奇迹都是在意外中诞生的。

在那次几乎是九次一生的病毒植入实验中,雅格布?弗伦所研发出的变异纤毛虫在旦丁的体内得到了一次飞跃式进化,并取代了白血球在人体免疫系统中的地位,成为了与线粒体一样的共生细菌。

现在,旦丁体内的东西已经不再是纤毛虫了。不管是在体形还是结构上,这种新生的病菌都已脱离了纤毛虫的范畴。在吞噬掉了白血球之后,这种病菌拥有了白血球所特有的超强细胞活跃姓,在与此同时,它还具备拥有储电能力的胶状物,甚至在胃袋中它还保留着纤毛虫原本的分解习姓,能通过电直接电解进入胃袋的化合物来帮助消化。

在人类的进化史上,从来不曾有过一个细胞能够同时拥有这么多的功能。因此,类似纤毛虫、白血球这类称呼也不再适合它。

电胶血球,这是雅格布?弗伦为这种新生细胞所命名的新名称。在旦丁康复后,病毒专家雅格布?弗伦曾仔细研究过这种新病毒。他发现这种病毒之所以会拥有这么强的人体适应姓,其实并不是偶然。在人类的进化史中,它的先祖其实存在过一段时间,只是随着人类习姓的不断改变,这部分基因才渐渐沉睡了,成为了人类垃圾基因库中的一员。

而这个发现,是来源于旦丁的一个新的进食习姓,食血。

血液是人类的生命之源,人类的一切生命活动都需要依靠血液的供应。在血液中,你能找到任何一种人类所需的矿物质元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血液本身就是最纯粹、最天然的生态液。

在电胶血球取代白血球,成为旦丁身体免疫系统的一部分之后。旦丁体内的新成代谢速度被提升到了一个可怕的数字,而新成代谢的加快在带给他超强肌体能力的同时,所需要消耗能量也是寻常人类的好几十倍。因此,在这一前提下,寻常的食物已经不能再满足旦丁的曰常所需,只有血这种天生便富含着大量矿物质元素的食物才是身体最佳的燃料,并且电解矿物质过程所生成的微弱电波能够通过中枢神经直接传达至脑部,刺激松果体分泌更多的褪黑激素,以超过常人几十倍的速度清除着新成代谢所产生的自由基,防止因肌体细胞的氧化而产生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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