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真正醒过来时,已经是半夜,小黄狗升了一堆篝火,火烧的比较旺,上面正烤着我们带的肉干,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我们居然还待在原来的地方。
按照我的想法,小黄狗打晕我后,肯定会拖着我继续往前走,阻止我去寻找王哥的下落,但现在看来,显然不是如此,我们还是待在下午落脚的地方,唯一不同的只是这地方的落叶被清理了,露出了一块空地。
小黄狗见我醒过来,没吭声,继续烤肉。
我向来是有仇必报的,于是起身,走到他身边,一脚就踹了过去,小黄狗直接倒地,我骑上去揍,一边揍一边道:“你还敢打晕我,胆子越来越肥了,有武器了不起是不是?信不信大爷我现在就把你解决了。”
小黄狗也没还手,一边躲一边道:“你不敢杀人。”
他还真说对了,我撇了撇嘴,道:“你为什么不走。”
小黄狗道:“等他一天,如果明天中午他还没过来,咱们就死心吧。”
我知道小黄狗说的是事实,因此从我们被伏击的地方,到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我和小黄狗跑了约三四个小时,而等他到第二天,也就是五倍的时间。
如果他这么长的时间还赶不过来,恐怕就真的遇害了。
但我没有小黄狗那么理智,我道:“万一他受伤了呢?比如他腿受伤了,呆在原地不能动怎么办?”
小黄狗正色道:“如果他真的受了那么重的伤,那么一定会被那东西解决掉。”顿了顿,小黄狗道:“子弹在森林里射程有限,而且你也看到了,那东西速度很快,枪对它的用处不大,他杀死那东西的可能性不大,如果还负了伤,那么……”
我打断他,道:“别说了,你一向是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我看了看手表,时间是凌晨的三点钟,小黄狗为了守夜,一直没睡,于是我让他睡觉,我来守下半夜,他点了点头,大约由于太累,很快就睡死了。
我脑子里很乱,完全睡不着。
说实话,我的性格不太好,这一点我承认。当然,我一直觉得这不是我的错,这是我大伯越俎代庖的结果,由于他没有儿子,就抢了我老爸的位置,完全是后天教育失败造成的。
上学的时候,我朋友不多,直到大学,人渐渐成熟起来,懂的约束自己的性格后,才交了那么几个哥们儿,不过后来他们都领着红本本,先后进入了各大医院,有些人混的分生水起,也有那么一两个人,有着比较高的觉悟,主动去贫困山区,当白衣天使。
但我觉悟不高,再加上专业没选好,也没进入医院,开了间药铺,还是靠后台投资才开起来的,想来,实在是没什么用。
回顾这二十四年,我发现自己挺可悲的,没有干出一番事业,甚至连比较要好的哥们都没有教到。哦,当然有一个,那就是小黄狗,不过他一开始也是迫于大伯的淫威,所以才屈服于我。
但姓王的是我教的第一个朋友,虽然一开始我根本没把他当成同类人,甚至只是一个路人甲,但却是第一次有一个兄弟,愿意为了我豁出性命,甚至我根本没有为他付出太多。
这种感觉,夹杂着很深的愧疚,没有经历过的人不会懂,我此刻,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早知道他这么够义气,我应该对他好一点。
我居然还嫌弃他。
不错,我确实有些嫌弃他。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拥有大部分人类共有的劣根性,嫌弃他的水杯,甚至那顿淡而无味的饭菜,当然,还有那张脸,看一眼就不敢再看第二眼。
但现在,我只想狠狠抽自己两个耳光:孙邈啊孙邈,你有什么可得意的,你就他妈一个混蛋!你现在所拥有的,没有一样是你奋斗出来的,就连那张长的不错的脸,也是你爹妈给的。
你凭什么就看不起人,你凭什么眼睛就长在脑袋顶上去了。
想着想着,我真的抽了自己一巴掌,脸上火辣辣的,黑暗里,声音挺响亮的,而就在这时,伴随着巴掌声,我还听到了另一种声音,很轻,沙沙沙,是有什么东西,踩在落叶上的声音。
不像鸟,应该是某种比较大的生物。
瞬间,我警惕起来,拿起了寸步不离的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