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爱读小说 > 风流杀手俏总裁 > 第一百零一章 困境

第一百零一章 困境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罗邺把目光移回跳动的火焰上,仿佛是在对着自己面前的空气说话。“作为故事,我知道你期望一个快意恩仇的结局,但真实的情况是,我当时太小,根本打不过他。”

“可如果你跟刹合作呢?”

罗邺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得不自然起来。“我跟刹合作杀掉那两个军人纯属侥幸,他们喝醉了酒,也没料想到两个面黄肌瘦的孩子都是经过格斗训练的战士——我们不可能每天都有这样的好运气。你要明白,即使我们俩联手杀掉之前痛殴我的那个黑人又能怎样,我们该饿肚子还是会饿肚子。我们的目标不是报仇,而是生存。世界就是如此,杀多少人也改变不了。在活下去的信念面前,什么都不重要。

而且,整个贫民窟就是一座活生生的人间炼狱,没人会正眼看两个裹着毯子的中国小孩,打骂我们的人比比皆是,我总不能满脑子都是将来如何如何杀掉他们的念头?更何况,是我偷那个黑人的土豆在先,在贫民窟偷食物吃,就像奸人妻女一样不可饶恕,他完全可以打断我的腿,让我无法行走,或者直接拧断我的脖子,把我的尸体扔进臭水沟中,但他没有那样做,他只不过是让我受了点皮肉苦,警告我不要再打他食物的主意,对此我感激还来不及,为什么要报复他呢?”

“我不知道你这么善良——”

“善良?”罗邺嘴角笑了笑,“我削掉秃头匪徒的手指时你可不这么想。我不是善良,而是生不由己。”

“我知道你说的对,”林宛瑜懊恼的叹了口气,“可当时你真的一点怨恨都没有吗?”

“当然有,”罗邺笑着说道:“我当时只是个孩子而已,谁打我,我当然就恨谁。只是后来渐渐明白了,人生中的大部分敌人并不用拳头来攻击你。当身处困境时,你第一时间想的绝对不会是报复那些欺负你的人,而是如何挣扎脱困。可是往往等脱离困境回头看时,心里的怨恨早已消弭无形,心中就只剩下对能够生存下来的感激和敬畏——至少我是这样的。因为无论手中的刀有多快,人总会面临困境,即使杀掉全世界所有的人,困境也依然会存在,敬畏它,适应它,也就自然而然的摆脱了它。”

“那……”林宛瑜问:“你跟刹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罗邺往火堆里添了几块干燥的木料,接着说道:“那天晚上,我们干掉了两名当地军阀的士兵,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要知道,军阀掌握着强大的武装力量,一旦被他们发现是我们干的,我们就必死无疑。

当时,我看着那个军人的身体一点点瘫倒下去,也看到了刹咧嘴对我微笑。

我很愤怒,要不是因为他,我本可以安安稳稳的度过下一个十天,我的藏身所是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现在却不得不放弃掉。我想冲上去打他一顿,至少让他离我远点,但我当时头晕目眩,还没有彻底从被抡转的噩梦中挣脱出来。

刹走到我的面前,往我嘴里塞了些什么。我立刻开始咀嚼,随着油腻和香味,我意识到那是烧鸡上最肥美的部分。我几乎像只野狗一样猛的窜了起来,抢过他手中的大半只烧鸡,不顾一切的往嘴里塞。他吓了一跳,但没有再抢回来,而是默默的走到尸体身旁,开始搜索战利品。

我听到他吞咽口水的声音,我知道他也很饿,很想吃,但我仍死死的护住食物,不让他有半分机会。

——现在回想一下,我当时真是傻透了,刹的手边就是明晃晃的军刺和手枪,那时候他要杀我易如反掌。

但当时的我根本不去多想,我很快就把一只烧鸡啃光,连最硬的骨头都没有放过,直到什么都没有了,我还恋恋不舍的唆着混杂着鲜血和黑泥的手指。

在我吃东西的时候,刹始终跟我保持着距离,等我吃完后,他才伸手招呼我过去。

我迟疑了一下,觉得自己应该趁还没被军阀发现之前赶紧收拾东西逃走,但我封闭的内心已经逐渐建立起对刹的信任,我小心翼翼的信任他,而他也小心翼翼的信任我。

我们开始洗劫那两名士兵的尸体。要知道,士兵的身上全是宝贝,简直就像是巨龙的宝藏——那种感觉就跟现在玩的网络游戏一样,杀掉怪物,然后拾取战利品和装备,不同的是,这是真正的战利品和装备,能让我们大大提高生存几率的东西。

我们需要厚厚的衣服来抵御寒冷的雨季,但问题是军人的制服太扎眼,穿上这种衣服,就相当于在加油站抽烟一样愚蠢。我在衣服的问题上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不要冒险。

刹想拿走他们的手枪,我们的确需要武器防身,可手枪显然不行,因为军阀最看重的就是武器,士兵死了可以招募,枪丢了可不好再买。如果我们拿走了枪,贫民窟将会面临大规模的扫荡,最终倒霉的还是我们。况且枪也没什么用处,子弹就那么十几发,根本扭转不了逆境。

刹对我很服从,他甚至没听我的理由就扔掉了手枪。

最后,我们只拿走了一个zippo打火机,两把雪亮的军刺,五张一千元的纸币和几个钢镚,还有枪套、皮带和皮靴,以及两件可以用来当被子的衬衣。

钱币当然是本地军阀自己印制的,五千元实际上也就能买一只烧鸡外加一瓶啤酒而已。不过我可不打算大摇大摆的去城镇的饭店买烧鸡吃,钱是危险的东西,因为像我们这副模样的孩子去买烧鸡肯定会被怀疑的。最聪明的做法是一点点的花,从不同的店里买锅碗和油盐,然后凑在一起,用打火机点火,把枪套、皮带和皮靴煮熟了吃——这样,我们两个人再活十天也不成问题。

拿好东西之后,我爬上房顶,将之前藏好的东西一起带走,正式开始了结伴流浪的生活。

我本以为我和刹会安安稳稳的度过困境,就算不安稳,凭借着我们的格斗技巧和手中的军刺,抢点东西维持生命还是问题不大的,可当天晚上我就发现我错了。

刹突然开始发高烧,说胡话。我解开他的毯子,看到他的胳膊正往下淌着黑色的脓血,恶臭味就像腐烂的尸体一样。

我这才想起,他跟野狗搏斗时,曾经被狗咬伤过……”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