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他把话都说到这一份儿上的林若曦是才放了心。在自己看来,世上的君子难遇,小人常有,而小人虽说可恨,但是比起伪君子来,倒是要可爱得多。她之所以会和朱复有所交集,不仅仅是为了听书,而更多得是自己能从他那里得来一份儿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真实。
生于大商贾之家的林若曦,感觉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再遇到敢在自己面前说大实话的人了。即便是自己的亲爹和亲哥,也是满肚子的生意经。他们之所以宠着和纵容自己的目的,无非也是清楚她是奇货可居。
“行吧!今天,就到这里。明日这一个时候,我们还是在这里见面。”双手一按圆石桌面的林若曦,徐徐地站了起来,仍旧没有忘记她是一个瘸子,走起路来是一高一低,先行一步得走出了亭子道。
随即,双手抱起玉壶冰古琴在怀中的秋月,嘴角含笑的向着朱复是点了一下头,示意告辞。早就明白自己会是小姐陪嫁丫鬟的她,经过今日的一波折,不免也生出了一些女孩儿家的小九九。虽说自己能够跟随小姐嫁入一个非富即贵的家庭,以及一个人上人的男人,但是毫无疑问的只能做小妾。何况像高门大户出来的公子,眼里面怎么会真正的把出身奴婢的自己当成一回子事儿。保不齐那一日,她就被主子一高兴,或者一不高兴就送给了别人。
低着脑袋,却不是在看脚下路的秋月是在脑子里面继续想着,虽说朱复长得一般,也没什么家私,但是给自己的感觉还是满实在和可靠。既然他都能被自家老爷奉为府中上宾,那么说明他还是有不少真本事。
不求荣华富贵,只求温饱安逸的她,要是没有记错,他应该还没有娶亲。若是自己得以嫁给他,也不失一个好的选择。何况他还救过自己一命。就算以身相许的报恩,也不无不可。与其把赌注押在未知的将来上面,还不如自己积极争取一下眼前可以得到的。
想到这里是禁不住心跳加快,脸上发烫,潮红满脸,娇羞起来的秋月是不无叹息,当时他要是就此答应小姐,用《红楼梦》换了自己去就好了。要为自己做一回主,当一回自己命运主人的她,突然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的亢奋。
还留在小亭子内的朱复,右手摸着自己的下巴,显得有一些搞不懂了。他记得第一次见面,林若曦应该是左脚有残疾,而这一次见面,怎么变成了右脚有了残疾?难道,自己记错了?只是想一下的朱复,没有去过多的深想,毕竟她是不是真瘸子,丝毫不重要,而重要的是她那一张脸就太过于那个惊悚。自己晚上见到她,就如同是见到鬼一样,而她要是来拍鬼片,连化妆都可以免了。
双手背在身后的朱复,一边欣赏着院内的景色,一边是徐徐地走回自己得住所。一跨进院子的圆门,就瞧见她两手中拿着一个帖子的赵甜儿是面朝自己的跑了过来,兴奋,激动,骄傲,开心,自豪的好情绪是掺和在了一起道:“复哥,你真了不起。连县太爷钱明正都派人给你送请帖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