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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跋涉去领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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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幻剑所住的山峰叫做擎天峰。名字的来历显而易见,这玩意不但比其他的峰要高,而且更为陡峭。

师父将李冰冰带到某处道道,“从这里下,比较近。”

他说完很潇洒的转身走了。留下拔剑四顾心茫然的徒弟。

她站在峰顶边上,朝下看了看,只见山腰一片云山雾绕,瞧不到底。心中已经胆寒了,哪里还谈地上往下爬。

她左看右看就没发现近在哪里。

好比珠穆朗玛峰,无论是从尼泊尔攀登还是从西藏那边爬,恐怕即便是有区别,这区别恐怕也是微不足道。

人家都是带着装备的,李冰冰就孤家寡人一个,穿着被裁掉一大截的长袍,一双没有底的靴子。

靴子在涟波山脉,被小二推着跑,给磨穿了。先前在流云城去给小红买奶,却忘记给自己买双靴子。

无法可想,又不愿意服输。她只好趴在悬崖边,一点一点的将双腿和屁股放下去,手却扒在崖上。

小二早被唤出来戒备,万一掉下去,还能稍微落借下力。

山风大得要死,整个身体仿佛随时会吹得飞走。

蜘蛛侠李冰冰趴在岩壁上,慢慢挪着。幸好手劲脚力不是凡俗之人,经过灵气冲刷洗髓,力道很强。尤其是将灵气贯穿脚尖指尖,可在石头上挖洞,支撑身体。

不过,她觉得很不乐观。以这个速度,恐怕她在半山腰就会被活活饿死。

手指扎进石壁,突然想起九阴白骨爪,不由得苦中作乐,哈哈笑了一阵。这么一来,倒是忆起先前霸杀给她挖洞府的情景。

小二虽然比人家霸杀肯定差了不少档次,但是挖个把洞应该没什么问题。

她心中一喜,忙叫逆天第二去给她做苦力。

到底是把剑,天生就是搞破坏的,小二比李冰冰的手指可锋利得多。这小子没有一句怨言,只晓得埋头苦干,一个一个的坑,挖得又大又深又整齐。

李冰冰洋洋得意,虽然不至于如走平地那么嚣张,可是速度快了许多。很快就穿过了半山腰的云雾。

不过,即便是快,也很有限度。到后来,只觉得手脚都不是自己的,全身酸痛。

从前,有个人天天宅在家中,后来,她被迫去爬山。然后她累得半死不活。

笑话虽冷,可是的确是李冰冰的真实写照。

无法可想,她只得寻了一处勉强可以坐下的凹陷之地,歇歇腿。

顾不上肚子饿,直接打坐入定,修复全身的肌肉和被摧残的手脚。四灵根虽然烂得出奇,可是也有它的好处。除了金灵气,要啥有啥,木灵气尤其对修复的作用非常大。

灵气溶合后,吸收的速度非常快,李冰冰恨不得自己是个五灵根。说不定那个金灵气有意想不到的好处。至少她晓得,以水木两个灵气来疗伤,磨掉的脚皮都可重新长回来。

此刻她凝聚心神,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将凝实的灵气输送到损伤的地方。

这时候就体现出神识内视的好处了。那些被拉伤或者过于疲乏的部位,一目了然。她先来了个重点护理,然后以灵气冲刷全身。

做好这个,这才开始补充灵气。藏剑楼的灵气显然比外界强得不是一点两点。速度太快,让她有点撑得慌。好比原本是用个细的吸管喝汽水,一下子换了个粗吸管,还是以原先的力道吸收。她几乎给涌进来的灵气呛到。

好在很快就习惯了这个速度,事半功倍,不但速度快,而且灵气在经脉中的运行力道也大,起到了加固经脉的作用。

等李冰冰从入定中出来,天色已经全黑了。她掏出储物饭盒,吃了个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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