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都市曾经有一个很形像的绰号,叫做钢铁森林。当被人类抛弃后的都市废墟当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动植物之后,这个称号就变得更加形象生动。而且城市建筑物更加多样化的空间设计,也让这里的生态环境显得诡异多变,危险性甚至超过了真正的森林。
既然今天晚上不准备回去,丁尘当然要早早通知刘驰,如果他不想跟着一起过夜,那么还可以先把他送回去。
刘驰对作出这个决定显得有些犹豫,直觉告诉他,这是很冒险的行动。但是与此同时,他自己的心里也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地提醒,这正是他一直向往的拾荒者生活——那种时刻面临不可知危险的刺激感。
实际上,任何一个喜欢幻想的年轻人都会向往野外生活的经历,那是所有生活在平淡之中的人所无法想像的。
但是最终,左思右想的刘驰终于还是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的理智击败了梦想,于是决定返回聚集区去,他还有家人,犯不上和这三个一无所有的冒险者一起玩命。
丁尘对此自然没有什么表示,说实话,刘弛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还算比较顺眼的陌生人而已,他并没有对他寄予不切实际的希望,当然也没有收个小伙计的想法。
实际上和大多数游荡在荒野之中的拾荒者不同,丁尘更有团队意识,他其实并不习惯一个人独自行动。但是相对于捡垃圾这项充满了风险的工作来说,选择一个可靠的队友显然是非常困难的。这不是搭伴驴行,自己和队友猪了还能指望平日里痛骂的腐/败政/府及时赶到提供免费救援,也不耽误安全之后再继续骂。通常情况下,拾荒者犯下的错误都没有机会改正,或者说,只能指望下辈子再改正了。
说起来比较尴尬的是,到现在为止,丁尘唯一比较看好的人选是罗格——郑宇学习的速度也很快,但是他缺少罗格身上那种真正战士的品质。对于罗格来说,她渴望冒险,厌恶平淡,所以宁可去当战士也不肯和正常女人一样留在公寓里。在她的心目中,是真正喜欢战士这个职业,而不是像郑宇和叶黛那样只是因为没有选择。只看叶黛现在不再参加公寓的狩猎活动就可以知道,她其实还是更喜欢技术工作。
但是很明显,如果丁尘选择了罗格,那么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就变得很尴尬了。他倒不是担心郑宇或者叶黛——那只是另一个层次的担忧,他担忧的是,如果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变成土豆大叔和琪琪这种的话,罗格很可能最终会被自己害死。因为她们几乎都不可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抛弃自己的亲人。
所以对于丁尘来说,他也只能继续当他的独行大盗。而至少现在,少了刘弛这个菜鸟拖累,他的行动反而更加自由。
留下琪琪和大叔在楼顶上继续刚才的工作,丁尘陪着刘驰一起回聚集区去。以刘驰的水平,丁尘不放心让他一个人回去,虽然两个人没什么直接关系,但是既然是自己带他出来的,当然也要把他安全送回去。
这栋楼离聚集区大概也只有四公里多一点的路程,路径又都已经熟悉了,所以两个人走得很快。
到达聚集区边缘之后,,丁尘并没有把刘弛送到家的觉悟,所以看着离安全区不远,也不至于再发生什么危险,就停住脚步和刘驰挥手告别。
刘驰感到奇怪,“你不需要去弄点水和食物吗?”
丁尘笑了起来,知道他听到了自己离开时向土豆大叔说过的话,但是显然会错了意,自己要去找食水的地方可不是聚集区,他还打算顺便探索一下未知区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