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大家想像的那样,蜘蛛这种丑陋的生物其实有毒的并不多,大多数也不会主动攻击人类,所以丁尘并没有理会这个足有半个拳头大的小家伙,当然也没有打算试试它的味道。
土豆大叔留下的痕迹在楼梯口就消失了。丁尘举起火把上下照了照。通往一楼的楼梯已经坍塌了,只留下一下大洞,倒是去三楼的楼梯还在,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撑住一个人的份量。
正犹豫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沉闷的撞击声从脚下传来。丁尘心中一惊,叫了一声,纵身从楼梯口跳了下去。
因为送刘驰,他把身上的背包留在了楼上,这时只带了一个黄布挎包,身上最重的负担是铁管枪和黑刀,再加上他落地的时候身体缓冲控制得很好,所以发出的声音并不大,倒是因为这一下剧烈的动作,让手里火把的火焰急剧缩小,只在树枝的头部留下很小的一团,几乎失去了照明能力。
丁尘微微弓着身体,手握黑刀凝立不动,左手里的火把几乎直指地面,让火焰能够尽快恢复。
他现在身处的位置是大楼走廊里的楼梯间,两边都是房间。只有走廊两侧的墙壁上有窗户,即使是在平时,采光能力也不好,现在天色向晚,走廊里也就更加昏暗。
丁尘又轻轻叫了一声,同时确定自己找对了位置,这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很明显刚刚有过一次很激烈的搏斗。
这一次他听到了土豆大叔的回应,不过不是土豆大叔的声音,而是敲击墙壁的声音。
丁尘侧耳细听,分辨出是摩尔斯明码,意思很简单,“有野兽,三只。”
摩尔斯明码是一种间隔码,用声音的长短来代表信息,所以本质上是一种串行码,发送大量信息的时候需要很长时间,所以丁尘分辨出这些信息之后,已经过去了好几分钟。
对于有野兽这个消息,丁尘并不觉得惊讶。如果土豆大叔遭到了拾荒者的袭击,那么战斗早就结束了,即使袭击者占到了上风,在丁尘进入战场的时候也会退走,只有当土豆大叔闯进野兽的领地时,这场战斗才会变成不死不休。
丁尘有些恼火地握紧黑刀,将勉强恢复了照明功能的火把抬起来一点,向着走廊里走去。
一个很流行的说法是野兽害怕火焰,所以在野外的时候升起火堆可以抵御野兽的攻击。这个说法本质上是没有错的,但是并不是说野兽会害怕任何形势的火焰,它们也会根据看到的火焰大小来判断危害程度,特别是面对暴怒的野兽时,火把这种级别的火焰并不能阻止它们发动攻击。
所以他虽然有火把在手,但是移动的时候仍然很小心,能够困住土豆大叔的野兽肯定不简单。
走了几步,他闻到了更浓烈的血腥气味,然后就看到了地上的一具尸体。
那是一只比家猫大一些的动物尸体,毛色黑黄相间,有个和身体长度差不多的尾巴,因为头在另一边,所以丁尘看不清它的样子,只能看到尸体上插着一柄刀。
看到这柄刀,丁尘就明白为什么土豆大叔被困住了,很显然他杀死这只动物之后,遭到意料之外的袭击,慌乱当中丢掉了刀。然后因为没办法迅速摆脱追杀逃出楼去,就只能先躲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