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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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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桌上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唯有老员外所在的主桌上没什么动静。女眷没有上桌,包山包海领着包拯挨桌敬酒,主桌上只有老员外和宁老先生二人。

若是别的子孙中了秀才,老员外此时早就喜疯了,可如今中秀才的是那个破家子,他便总觉得眼前这一餐会是他最后一顿饭。听见宁老先生问了,呆道:“何乐之有?”

宁老先生很是惊奇,“文正学问扎实,莫说一个秀才,举人、进士也只是时间问题。此子前途不可限量,难道不能为乐?”

老员外咬牙切齿,恨恨道:“此子天生破家,他爬得越高,祸害越大,我只怕家破人亡!”说完,便把当初包拯出生时他做的梦说了一遍,“这是上天给我的示警啊!”可恨天命不可违,他居然还是不情不愿的把这个破家子养了十六年。

头生两角,青面红发,巨口獠牙,左手银锭,右手朱笔——包老员外把包拯当这孽畜投胎,以为破家子,然而听在宁老先生耳中,便是天上的魁星转世,难怪包拯举止端方,聪明过人,果然是有来历的。

如果玉笙知道这段故事,一定会告诉包老员外人傻多读书的道理,可他不知道,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做着他的玉坠子,看三黑喝的晕乎乎,一觉到天明。

这场小考开了个好头,乡试之时,包拯又一举夺魁,成了举人。包老员外已经放弃挣扎了,虽然还在愁,但总有几分破罐子破摔的架势,连人都不见,直到包拯要进京参加会试,才开口说了句话,为的还是不要在路上耗费太多盘缠。于是包拯就带着他的书童包兴,两人一起上路了。

穷家富路,这个道理包老员外懂但他装不懂,好在包山暗中补贴了不少,宁老先生也送了他几两金子,让他在路上不至于太窘迫。包拯这一路是骑马的,少不了餐风露宿,好不容易遇到城镇,立马找了家客栈想要好好休息一番。

“赶路真苦啊。”玉笙感叹着,虽然这些苦不是他吃的,但不妨碍他觉得自己感同身受。

包拯却不这么觉得,“我这般的已经是好的了,还有一些连驴马都备不起的,只能靠一双脚走到京城呢。”

玉笙暗暗翻了个白眼,和这个呆子认真,他迟早会被气死。不再理会包拯,玉笙把注意力投向了他处。他们此时正在客栈的大堂中等着小二上菜,大堂中人不多,桌子有好多没有做满,玉笙打量了一圈,觉得没什么有趣的,才要闭目养神,就看见外面又走进来一人。

玉笙忍不住叫了声好。

这个人是他在此间见过的第一个身带侠气之人,眼神清正,一看便知是可交之人。

显然,包拯也是这么觉得,他上前搭讪去了,“这位兄台,萍水相逢便是有缘,何不来此喝上一杯?”

那人二十上下,也是器宇轩昂,见包拯来请,也大方应了,“承蒙错爱,敢不奉命。”

包拯赶忙叫店小二再加一副碗筷酒杯,有叫了酒菜,宾主分坐后,才问,“小生姓包名拯,不知尊兄高姓大名?”

那人微微一笑,“小弟姓展名昭,小字熊飞。”

玉笙本来正对保证如此娴熟的撩汉技能感到震惊呢,结果被撩的汉子一说出性命,他先呆了。展昭?是他想的那个展昭吗?

和保证一见如故相谈甚欢的展昭,除了那个南侠展昭,还有别的展昭吗?

玉笙本来就看他顺眼,此时知道他的身份,便觉得他身上的蓝衣有些碍眼了。

好想扒下来,换上一身红啊……

包拯与展昭只是萍水相逢,喝完这顿酒,展昭主动结了账,然后就告辞了,留下包拯怅然若失。包家村太小,能和他谈得来的同龄人也不多,如今遇到一个却只能匆匆而别,保证有些失落。

“若是有缘,你们日后自然会有相见的一日。”玉笙安慰道。包拯和展昭可是有一段孽缘的,好好的江湖侠客因为包拯成了御猫,这日后相处的日子还长着呢。

“夫子也觉得熊飞是可交之人?”包拯有些被认同的高兴。

玉笙忍不住抽了抽嘴角,现在就叫上熊飞了?明明展昭更好听。虽然这样想,他还是回了话,“当然,好久没见这么好的人了。”

“哦?哪里好?”包拯问。

“脸好!”玉笙敢保证,这些年来,他跟在包拯身边,见过的长得最好的就是展昭了。

“……”包拯被玉坠子夫子的浅薄惊呆了。

当下无话,吃饱喝足后包拯带着包兴继续赶路,只是两人都是初次出门,一时间居然走岔了路,天色已晚,他们只能找了一间庙宇借宿。只是他们运气不好,进了一间贼庙,等发现时,再想走已经不能了。急慌慌无处可逃,包拯怀抱门闩,想着只要贼人进来就打过去。

一边等,一边还苦中作乐的想着,早知今日,他就跟玉坠子夫子学些拳脚本事,也不会像今日一般连墙都翻不过只能等着拼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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