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丽莎小姐是只标准的吃货,这是两位年轻的骑士先生年少时期就已知道的事情。现在,这位小姐刚一提起兔子,两位殷勤的男士就开始琢磨获取食材。三言两语下,“猎兔计划”新鲜出炉。
只是,两位骑士先生谁都没有注意到,艾丽莎小姐红润的脸蛋一点点变得煞白,鼓着腮帮,“兔子那么可爱——你们居然打算抓来吃?”
“我的小杰米那么可爱,还不是被你抓来吃了?”
拉尔斯小声嘟喃道。他的小杰米是只一岁的克莱门特巡游犬,有着圆圆的脑袋和柔顺光洁闪着淡淡光泽的灰色皮毛,是只很乖巧很通人意的小家伙。只是,艾丽莎从某次贵族小姐的聚会上回来,听闻那些小姐谈论狗肉的美味后,这只小家伙的命运就走向悲剧了。
“它对我龇牙!”
艾丽莎从记忆中找到理由辩解道。
“因为……”
本来拉尔斯想说是骑士小姐先意图对小杰米有所不轨,但是词汇卡在嘴里,在舌头上转了两圈后,又吞了回去。
为了艾丽莎,连自己最心爱的狗狗都可以出卖,拉尔斯又是有什么委屈不能忍受的呢——关键,只要艾丽莎小姐开心就好。
“猎兔计划”的执行明显遇到困难,两位年轻的骑士先生于是也不再做勉强,拉着缰绳驱使战马回到队伍,继续进行此行的旅程。
“小姐,前方现炊烟。”
一名走在队伍前头探路的随从跑过来报告道,他是艾丽莎小姐家族的仆人,这次,因为还算不错的剑术,被艾丽莎小姐点名跟随出来历练。
“我看到啦,大鼻子。”
艾丽莎对着她的随从回答道。她的随从本名约翰,不过,因为有个硕大明显异于常人的肉鼻子,便被人叫作了这个绰号。而这个绰号,其始作俑者也是当年年幼的艾丽莎。
“那头或许有个村庄,我们可以稍作休整。”
科迪作出了建议。
虽然诺戈地处北地,但是因为夏天的炎热,从清晨到现在,一路走来,人和马匹身上都是粘粘的汗水,还沾染上不少灰尘,确实有必要找个合适的地方稍作休整,以回避渐渐浓烈炙热的阳光。
这个建议立即得到了两名同伴的附议。
……
就着鲜美的蘑菇鲜鱼汤,将冷涩的干粮狼吞虎咽后,格洛一行决定继续寻找下一处“练级场地”。一夜的时间,就让整个团队的实力获得了如此巨大的提升,格洛对此行的收获表示很满意,他仿佛看到自己光辉的未来——凭借着高高在上的等级和犀利的pk技术,拳打埃兰特,脚踢塔西亚,走上人生巅峰,迎娶拉迪娅小姐。
呃,不对——怎么能为了一棵树,而放弃一片森林呢。就算那棵树是榕树也不行!
要知道,大部分宅男可都是有着建立后宫团的伟大梦想的。
出于爱护自然的公德心,格洛一边作着可耻的白日梦,一边通知拉迪娅小姐暂时回避——待到法师小姐的脚步渐远后,盗匪团的成员们围成了一圈,站在篝火前。
嘘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