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宇翔带着虎克上山了,两人把帐篷搭好没多久,千重景便找了过来。“小子,这两天都没练功,是不是?”一见面,便宜师傅就敲着赢宇翔的头说:“莫不是,你真想要躺床上动不了?”他捏着赢宇翔的肩胛骨,“一日不练十日荒!练功就这样,天天练,不见得能进步多少,但一天不练,就倒退了好多。你这功算是白练了,”他继续往下捋着赢宇翔的经脉,捏了捏他的大腿和小腿,他的中指突然在他的膝盖处点了一下,赢宇翔疼得“哇”的叫出声来。
“看着没,这条腿都堵在这儿了,你如果不在一个月内,把它疏通了,你这条腿就算是废了!”
“老头,你说得是真得,不会是唬我的吧?”赢宇翔被吓到了,他可不想做瘸子。“老夫可没功夫跟你白扯,千挑万选,怎么会选你这么个懒家伙?”千重景继续拿着棍子敲打着赢宇翔的头顶。
“别,师傅,别敲了,我练还不成?”赢宇翔说完就找了块石头练功去了。虽然那种全身骨节要爆裂开的疼痛,让他很难忍受,但一想到会终身致残,不是瘸了就是瘫了,此时,就算再痛再难忍受,他也得咬着牙坚持练下去啊。
挺胸、撅臀,赢宇翔尽量把自己的身体往大s形靠拢,心中默念着口诀,往脐下三寸,藏精之所,也就是所谓的丹田之处,凝聚源力。虽然口诀已被他背得滚瓜烂熟,源力也一点点地从奇经八脉里抽丝剥茧的析出。涌聚到丹田。在丹田处形成拳头大小的一团。
但赢宇翔照着口诀,把那已凝聚成团的源力往四肢百骸分流时,强烈的痛楚却不期而至,他瞬时就晕厥了过去。
千重景装成了王强的样子,绝不是菜鸟赢宇翔能比的,他装得惟妙惟肖,在地牢外面随处走动,也已和赵亮还有厨师打得火热。
地牢里已经没有了任何犯人。但他却不能走太远。
他的身体现在就像一块磁石,说得更准确一点儿,他那中了毒的身体。对于那些大型的食肉猛兽来说。就是唐僧肉。方圆几公里之内,嗅觉好的食肉动物,都能顺着气味儿而找到他。
这种“血竭”毒素,是从一种叫“乌蒙”的深海鱼的血液里提炼出来的。它潜伏在人体里。虽然对人体造不成多大的伤害。但它对食肉动物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王府的地牢,是用青刚石修建的,而青刚石多多少少能屏蔽掉乌蒙血的气味。所以,千重景才要无时不刻地躲进这地牢里。否则,说不定哪时哪刻就有什么凶禽猛兽被引诱过来,要了他的老命。
而乌蒙血最大的特点就是进入到人体后,会和人的血液迅速结合,虽然不造成伤害,还有清理杂质的功效,但想要彻底清除它却会变得异常艰难。
千重景从古法里淘得一个方子:那就是用岫狖的血,把人体里的乌蒙血置换出来,然后,用衢鹖鸟的血洗涤尽岫狖的血,再然后,用擩蚴的血清除尽岫狖的血就行了。尽管那方子记载的很简单,几句话就概括了,但其中的凶险,却不为常人所知。
岫狖和衢鹖的血有剧毒,这本是大众普及知识。稍有不甚,点滴的血就能让千重景化骨扬灰。不过,这毒血难不倒千重景,加点灰灰草就可以去毒了。问题是,他现在进不去森林深处,指着赢宇翔把那些血搞来,还不知猴年马月呢,这也是他为什么要盯紧赢宇翔抓紧练功的缘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