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毕竟不是真人,赢宇翔把粉荷的脸,涂沫得很是有点儿生硬,让国公爷极为得不满意,他对赢宇翔怒吼道:“公主,要是长成这个鸡马样子的,能勾得住那茹毛饮血的草原鞑子?”
他把茶杯直接扔到粉荷的脸上,“滚下去!”粉荷懦懦地低着头,退出了帐子门。
赢宇翔的脸瞬时就变绿了,这一通的发火是冲着谁来的?你马的算个鸟啊,老子还真不想侍侯你呢!不就是运气跩点儿?老子要是运气好,生撕了你,都不用上火烤,直接吃!
赢宇翔的脑门被点着了,他刚想发火,旁边的常总镖头一看情形不对,赶紧过来救场。他不是怕赢宇翔,那国公爷不了解情况,这些年的上位,已让他滋生出了高人一等的骄傲情绪,大脑锈钝了,他最怕的是那虎克,那就是头地狱出来的魔鬼,万一,赢宇翔出点什么事情,他可不敢保证,谁能制得住那魔鬼,而把这里不变成惨绝人寰的地狱。
“赢小兄弟,赢小兄弟,”他拍着赢宇翔的肩膀,“公主,那是除了皇上、太后娘娘,还有皇后娘娘、太子之外的最尊贵的人儿,哪是一个小小婢女所能装扮出来的?”
“你易得只是形似,却神不似。”其实他也是说给那刘翼听的,“这不是你的原因,是粉荷本身的气质达不到这种要求罢了!”
听到常总镖头这样说,赢宇翔才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怪不得,他画来画去,总感觉到那粉荷长了一张死人脸,没有生机!还以为就像师傅所说的,他天份有,基础不行呢。
原来画龙点睛,灵动的是一双眸子啊!
但他有些气不忿,他不能就这样坏了师傅的名头。赢宇翔咬了咬牙,暗跺脚,拿出了师傅留下的小镜子。那镜子。在这时空。绝对属无价之宝:非石非金、光可鉴人、纤毫毕现。不亚于那时空的玻璃镜片。
“有没有公主平常穿的衣物?”赢宇翔问刘翼身边躬身站着的太监公公,想必那公主的画像就是他画的,因他手指间还染有香墨的痕迹。
“有,老奴去拿!”公主失踪。他的罪责不比刘翼小。说不定最先陪葬的人就是他。
赢宇翔于是就躲在了屏风后面。穿上了贵公公拿来的公主的一套新衣。待他削足适履而衣著适度款款地从屏风后走出来时,一帐篷的人,眼睛瞪得都直了。怎么可能?常总镖头伸手想要去拉赢宇翔时。突然他的心脏跳了一下,急忙畏惧的就把手放了下来。万一,那要是真的公主,那岂不是他的这条老命从此就交待在这儿了?
而贵公公更直接就跪了下来,“公主,老奴……”赢宇翔右手伸出兰花指,学着戏剧频道里的演员,用手背轻轻遮挡左脸,头稍稍地歪了歪,“公——公,免——礼,奴家——”一想想不对,“咳,”他清清嗓子,问:“公主要怎么自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