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输的太惨了,刘亦风已经没脸待下去,抱着篮球灰溜溜的就走了。他回到长华小区内,并没有回家去,而是在小区内的篮球场练球。刘亦风虽然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但是一旦是他认定,喜欢上的东西,他就能坚持到底,这与他吊儿郎当的性格完全不符。
刘亦风之所以身体素质这么好,爆发力强,就是因为他喜欢长跑。他几乎每天早晨都会去户外晨跑十公里,晚上再加五公里,十几年如一日。当然小的时候跑不了这么远,跑步量是慢慢的加上去的。
“老刘,你知道我刚刚下楼买菜看到什么了吗?”一个********对着坐在沙发上正在看体育频道的中年男人问道。
“好球!老婆,你刚刚说什么?”男人虽然人到中年,但是依然面相英俊爽朗。
“我说,你猜我刚刚看到什么?”
“有什么能比球赛更好看的?”男人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机说道。
“我看到你儿子,在楼下篮球场打篮球,稀奇吧。”美妇笑了笑说道,“你儿子以前可是除了跑步,什么球都不看的人,居然打起篮球来了。”
“我儿子嘛,我这么喜欢篮球,我儿子肯定得喜欢啊。好球!Yes!比分反超!”男人回答了一句,然后接着激动的看着球赛。
两天的时间,刘亦风除了跑步,就是练习跳投,仅仅两天时间,在没人防御的情况下,他投十个球,能投进三四个的样子,命中率明显的上升了。
星期一,刘亦风晨跑后,就踩着点冲进了教室。然后一扫跑步和打球时亢奋的状态,跟条死狗似的趴在桌上一动不动。
“哎,哎,疯子,你这两天都没来我家找我,干嘛去了你?”胖子回过头来小声的问道。
“打篮球。”刘亦风有气无力的回了三个字,眼睛半眯着,似乎马上就要去寻找周公。
“莫美女找你干嘛去了?”胖子八卦的问道。
“打篮……球……”刘亦风有气无力,声音拖得很长。
然后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
下午的下课铃声,就跟回魂汤一样。刘亦风一下跳起来,抓起篮球,就冲着篮球场去了。
以刘亦风百米冲刺的速度,毫无疑问,他第一个来到了篮球场,把挎包往球场边一扔,便持球开始练习起来。
“哟,这不是天才花痴刘亦风吗?你都被开除出篮球社了,还好意思来我们训练的场地打球啊?”
“就是,咱们篮球社不要厚脸皮的菜鸟。”
当刘亦风投了几个球的时候,两个嘲讽的声音传了过来。他回头一看,两个人站在场边戏虐的眼神看着他。
陈军,二年级,身高181cm,司职小前锋。
刘志雄,二年级,身高183cm,司职大前锋。
这两个人不止是篮球社的核心球员,更是校队的首发阵容。由于刘亦风之前在篮球社的表现,社内几乎所有人都讨厌他,认为他靠着一张厚脸在篮球社内混日子,让人看着都不爽。好不容易清净了两天,这厚脸皮又回来了。
“你们两个混蛋!总有一天我要打败你们,哼!”刘亦风窝火,被嘲讽后无处发作。
“打败我们?你再回去多练几年,别在这捣乱,乖!”两人相视一笑,然后陈军接着戏虐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