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支行由行长易木子亲自参加会议。当年就是他把建华公司系列贷款案集中在总行,原指望尽快出成绩的,没有想到两年了还没有动静。他不满地说:“当年我把建华公司集中到总行,是准备快刀斩乱麻,痛痛快快把贷款清掉。清多少算多少。我们能把李一剑这样的骗子说的话当真?他们的本事就是空手套白狼。对他们来讲,贷款的成本就是利差,第一次付完了这个利差,他的贷款成本便支付完了。剩下的就是怎样与银行打马虎眼。想不到我们自己还自欺欺人地拖了那么长的时间。”
代表湖贝支行参加会议的夏天考虑到自己身份较低,加上王显耀与沈意民关系不错,有的是时间与他交换看法,没有必要在会议上发表偏激的言论。但是,内心还是同意易木子的看法的。
最后,总行资产防损部总经理沈丽霞归纳沈意民点头同意的意见,说:“一、湖贝支行的在库车牌争议不大,可以先卖一小部份,也就是将芙蓉食品公司的10块车牌和414平方米的厂房先行拍卖。二、罗湖支行的抵押车牌没有办理手续,与深圳一家投资公司的法律文书共同主张债权,要抓紧处理,三、各行要积极与法院协调,争取有利于我行的执行方案。”
也算沈意民没有再糊涂下去,他虽然由李一剑的深圳建华公司力邀到美国游了一圈,但在关键时刻还是不为所动,做出了正确的抉择。这样一来,日后沈意民虽然难免会被人议论在深圳建华公司的贷款清收问题上贻误了时机,但终归还可全身而退,继续做他的“金融高管人员”。
第二天,夏天旋即派人到深圳市小汽车营运中心查询抵押登记情况,发现存放在本行的抵押物,在湖贝支行贷款前被他方先行登记的有八块,本行贷款时没有办理登记的有十一块。但是,所有建华公司系列的小汽车营运牌,都被第二次、第三次登记过,也就是说一牌多押,重复登记。那么,从性质上来说,这是诈骗银行贷款或诈骗企业资金。
事情至此,吴维维为什么要离开建华公司的谜底便揭开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