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世忠的断然一击,大破拐子马,战场的态势不由得为之一变。
原本赵桓亲自主战,把自己放在了最前面,是为了吸引金人注意,也是为了鼓舞士气,拿出干云豪气,泰山一掷,压垮金兵。
但一艘巨舟,哪怕船烂了还有三千大钉,几时就真的不堪一战了。
韩世忠这一冲,大乱了石家奴的万户……兀术敢让石家奴退后,重整旗鼓吗?
很显然这是不行的,因为一旦退后,还真的就会造成宋军大势压人,金人无法抵抗,摄于威风,步步后退的状况,换句话说,一旦退了,金军的人心就散了。
他们没有别的选择,哪怕乱了,也要押上去……果不其然,拔离速派出了督战队,一千名金兵,手握长斧狼牙棒,凡是敢于退回去的金兵,一律斩杀,砍头,敲碎脑壳,没有半点含糊,竟然比宋军还要凶残。
这些散乱的人马不得不调转方向,再度朝着赵桓压过去,朝着龙纛发起冲击。
不过很显然,一群已经溃散的兵马,是很难冲破层层阻碍,杀到赵桓眼前的,此刻的赵官家虽然处于全军最前方,却是相对安全的所在。
“朕既然出阵迎敌,又岂是害怕风雨的!”
赵桓轻声叹息,却终究明白,这是韩世忠的拳拳之心,他们到底舍不得官家犯险。
也正因为如此,赵桓能够从容审视整个战场,天子先发,是没有人敢落在后面的,曲端和刘锜,两位总兵,各自引着人马,向着金人两翼袭来。
至于金兵,在赵桓前出,兀术未曾针锋相对之后,剩下的选择已经不多了,他们只能化身大号的拐子马,从两翼包抄,一口吞掉宋军。
如此做得结果便是两翼展开了对攻。
完颜娄室,完颜银术可,蒲察胡盏、夹谷吾里补、完颜折合、完颜沃侧,阿里,韩常……这些年金军折损的大将,已经不可计数。
追随着阿骨打创业的猛人已经损失惨重。
但是哪怕到了现在,金国的名将也还是有的,比如说沈州双城人王伯龙,他虽然是汉人,但是却和阿骨打有着类似的经历,早年也是聚拢乡党,反抗辽国,后来率兵两万,投靠大金。
要知道阿骨打起兵也不过两千五百人。
王伯龙不但有实力,而且每战争先,抢了无数先登之功,堪称金国的急先锋。
在宗望南下之时,王伯龙甚至充当过先锋,攻取保州等地……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金国上层频频派王伯龙对付各地义军。
一个冲阵的急先锋,打起了治安战,这其中的缘由如何,也不需要多讲。
不过王伯龙这家伙堪称金国忠犬……哪怕到了如今,依旧瞧不起宋人,他更不觉得自己是汉人就要亲近大宋。
相反,他恨不得杀光宋军,砍了赵宋皇帝的脑壳。
如今总算有了证明忠诚的时候,王伯龙岂能落后,他身披重甲,手持长斧,驰骏马,率领强兵,猛扑曲端。
而在王伯龙的身后,还有一个渤海万户,领军的人叫做高彪,此人也素来以勇健著称,他曾经一昼夜行军三百里,在金军当中,惊为天人。
兀术派出两个猛将,两个精锐万户,来对付曲端,用意自然清楚,他是打算从曲端这里打开一个缺口。
被人看扁了,如此奇耻大辱,怎么能忍!
曲端看了眼何蓟,朗声道:“有把把握吗?”
何蓟大笑,“放心吧,虽然老牛退役当官了,我们这些斧兵甲士可从来没有懈怠过……待我们把王伯龙的狗头砍下来!”
“好!”
曲端放出了御营精锐的重甲步兵。
这一支人马创立于开封,国家危亡之际,天子降旨,健儿云集,得兵一万五千……披重甲,持利斧,战骑兵,虽死不回。
初战牟驼岗,再战黄河畔。
青化镇前,砍杀金狗过万。临河堡斩杀娄室,丧尽敌胆。
何蓟在前,一杆几乎和破布差不多的旗号,迎风飘扬……旗号上面,有破洞,有烧灼,残破不堪,但却无人敢小觑。
唯有身经百战,每战必啃骨头的精锐,才能有如此战旗。
毫不夸张说,这面旗帜,就是战功汇聚,就是最好的勋章。
发展到了今天,这一支步兵的装备已经到了一个夸张的地步。
他们全数披着坚固的步人甲……第一排士兵持长斧,第二排持砍刀,第三排是弩手……长斧如林,砍刀闪烁寒光,数不尽的劲弩,更是收割生命的利器。
兀术曾经总结过,他最怕宋军的是两样东西,一个是利斧,一个是劲弩……偏偏这一支步兵完美将二者融合。
王伯龙率领金兵,迎面扑来。
迎接他们的是密集的弩箭攒射。
一轮,两轮,三轮……这些弩手,每人身上竟然带着五张弩……在战前,他们可以先把弩装好,放在皮囊之中,在临战的时候,短时间放出去,追求最快速的杀伤。
弩手的强悍不言而喻,集中攒射,这是谁也挡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