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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六章 宰杀也是一门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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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支不是母鹿?我看着它们和跑的那只长得一样啊,公鹿的头上不是应该有鹿角吗?”洪涛问老盖尔。

“哈哈哈,鹿角会在入冬的时候脱落的,每年春天再生出来,想分辨公鹿和母鹿,看它们头上的疤就可以,你看这个连个白点,就是鹿角脱落的伤口。”老盖尔蹲下身,指着鹿脑袋让洪涛看。

“这可够考验眼力的,我光找它们就找了半分钟,还是借助瞄准镜才发现,奥斯丁怎么在那么老远的地方就能看到它们?”洪涛说的这是真话,这些鹿的颜色和枯萎的树丛一样,是灰色的,如果它站在一堆灌木丛傍边不动,就算你走近了,也不容易发现它们。

“你别忘了,他从小是和他的爷爷长大的,印第安人本身就是丛林里的战士,在山林里,他们才是这个。据说他爷爷年轻的时候用弓箭就可以狩猎棕熊,而我们用猎枪,还不敢一个人进森林里去。”老盖尔连自己一起嘲笑了。

“严格的讲,这不能算是打猎,我们有枪,有瞄准镜、有电子设备、还有交通工具,这就是个游戏,不过我们玩得很高兴,这就足够了,一会你再看看他们父子是如何处理动物的,那也是一门艺术。”老盖尔百分百是个保守派,他很崇尚原始的风格。

洪涛很快便见识到了老盖尔所说的那个艺术,伊格内修斯和奥斯丁两个人,一人拿出一把手掌长的小刀,从鹿的脖颈处开始,一直划到了肛门处,然后再从体内割了几刀,整个鹿腹腔内的东西就都被掏了出来。

清理完内脏之后,他们父子俩又从鹿脚开始下刀,就像是拆包装纸一样轻松,把整张鹿皮用很快的时间剥了下来,全部完成之后,鹿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冻僵。

看着他们仅凭一把小刀和双手,就能把整只鹿处理得如此利落,还真是一门艺术,不过这门艺术有些残忍,不知道有多少动物被他们拿来练手了。

“厉害,我见过内蒙的牧民宰杀马和羊,当时我以为那些牧民的宰杀手艺已经很牛b了,现在我有开眼了一次,你看这个皮剥的,薄厚均匀,而且就用一把小刀,真是专业啊。”刘老板不愧是老板级别的人物,虽说文化程度不高,但是见识非常广,连屠宰这门手艺他也有自己的见解。

“这些内脏你们打算怎么处理?我会做羊内脏汤,要不我给你们试着做点鹿内脏吃?”洪涛看着他们把鹿肉绑在雪地摩托上,却对地上的两堆内脏不予处理,于是想露一手,不过英文里没有杂碎这个词,他只能用内脏代替。

“你太恶心了,涛,我们是不吃内脏的,这些东西必须放在猎场里,是不许带走的,这是法律。”帕维听到洪涛的建议,立刻做出呕吐的样子,其它白人也把看怪物的眼光毫不客气的送了过来。

“爱吃不吃,这些老外不吃内脏,好东西全浪费了。”得不到白人的支持,洪涛只好转向刘老板。

“唉,没辙,我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告诉我了,熊的内脏也不能带走,野生的熊胆啊,花钱都不好买,他们全给扔了。”刘老板也有相同的怨念,不过入乡随俗,不满意也得忍着。

“哈里森,我们还得走多远?这边没有猎物可打吗?”洪涛的兴奋劲一过去,疲劳感马上又占据了身体,看到奥斯丁继续带着队伍赶路,他有点忍不住了。

“还得走几英里,到了露营地之后就可以休息了,这里的猎物不多,刚才这3只鹿属于意外,一般它们不会到这边来,要想打熊,就别怕累,翻过前面那个小山坡就到了。”哈里森大手一身,拽着洪涛的背包就往前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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