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零时三十分左右,两人站在楼顶交谈着。
“这里既然被陈军他们发现了,敌人就不可能再藏身在这里!”刘燕先前是没想,只是随着圣明行动。此时一想,才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大问题。
“我也没想过他们还会在这里。只是想到这楼顶,经过每一层时,顺便看一下而已。”圣明说道。
“大人,属下有一事不明,不知当问否?”刘燕却模仿起电视里那说话的话气来了。
“但说无妨!”虽然不知刘燕的思维是如何跳跃的,圣明还是很积极地配合着。
“既然大人已经知道对方不来此处,却来到这楼顶,莫非是想看风景?”
“哦?言之有理,那该如何?”
“属下认为,应该立即找到敌人藏身之地,然后守株待兔!”
“那又该往何处去搜索呢?”
“这个……这个……属下不知,全凭大人决断!”
“敌之所藏地,虽不在此处,但必在附近,与其盲目寻找,不如在此等候。此乃守株待兔之真谛!”
“属下明白了!”
“嘘——禁声!来了!”
……
那平头中年人绕了一个大圈,终于平安地回到了昆市。他一直在注意着后面,没发现任何问题才放心。回想一下,自己没露出任何破绽,那些人都没见过自己的真面目,而且都死了。
至于那个挨揍的疯子,他却忘记得一干二净。不过是一疯子而已,而且被打得快要死了,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他上车前都没想起在周围看一看那人死了没,现在更是没想到人家已经等候多时了。
来到烂尾楼附近一条小巷子里,他下了车,几转之下,便进入了这片烂尾楼区域。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何况,他只有今晚在这里,明早天亮前就走了。
早在超市劫案发生前,他安排好那些人后,便得到通知,要他去北市调查胡丽华的社会关系,所以,这几天都没在这里。今晚老板约了在这见面,给他送钱过来,明早便去边境。
他来到一片平房前,四处看了眼,便钻了进去。这是当初工人们住的地方,每个房间都有许多的床,是用竹架板当床板,用砖当床脚的简易床。不过,现在竹架板上没有棉被铺盖。
有一间房里有着一排大锅灶,显然是工人们的食堂。有一张简易的桌子,是用高压缩板当桌面,四个脚都钉着方木。
角落处有一堆锯木屑、刨木花、木材边角料,是用来烧火煮饭的。平头中年人来到食堂,眼光扫了一圈,然后走到那角落处,扒拉了几下,便拿出一个大背包来。
他把背包放到桌上,打开一看,里面都是吃的和水。他把这些一一摆在桌上,两瓶矿泉水、一瓶白酒、一包花生米、一包切好的卤猪舌、一只烤鸡。
水和烤鸡先留着,他盘腿坐在地上,吃起几片猪舌,再喝口洒,然后抓一把花生米扔到嘴里,刚嚼两下,又喝一口,再丢几片猪舌。只见嘴巴不停地动,东西不停的往嘴里塞,可谓是狼吞虎咽。
忽然,他觉得肚子有点痛,而且越来越痛,如同有人在用力扯出来一样。他感觉浑身发冷,手脚也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
中毒了!他马上就反应过来。
‘好狠的心啊,我为你出生入死,可谓是赤胆忠心,你竟然为了可能的暴露而灭口!我不甘,不甘心啊!’他在心底吼着,却发不出声音来,浑身力量在快速地流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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