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来到了白羊口做客,并没有黄子澄跟着,让柳淳颇为意外……可不管怎么意外,都要好好招待,倒是这位皇太子,比朱棣还要好伺候,他只是要了一笼热乎乎的大包子,一碗稀粥,一碟小菜。
就坐下来大口吃了起来,徐妙锦似乎也习惯了,伸手抓起跟脸差不多大的包子,津津有味地吃着。
剩下柳淳一个,在那里发傻,“殿下,厨房备下了新鲜的羊肉,是草原的,送来之后,又育肥了半个月,肉质鲜嫩,涮肉最好了。”
朱标顿了一下,笑道:“既然备下了,不吃浪费了……不过还是等晚上,咱们秉烛夜谈的时候再吃。对了,你不会不愿意吧?”
开玩笑,柳淳哪敢啊!
朱标又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太不像个太子?”
“殿下谦恭仁爱,平易近人,实在是最好的太子了。”柳淳半真半假恭维道。
朱标哑然失笑,“你拍马屁的功夫不成,能听得出来,还要多练习。”
柳淳喷血了,眼前这个朱标,跟上一次随着朱棣见到的那个朱标,完全是两个人,别是被掉包了吧?
柳淳只能闷头吃包子。
朱标吃的差不多了,笑道:“自从父皇登基以来,我每隔几年,就要微服去凤阳,拜祭祖陵,体察沿途民情。”
这是老朱为了避免孩子们不知民间疾苦,特意安排的。他认为古代像商高宗、周成王,都知道小民的疾苦,所以在位勤俭,成为守成的好君主。
而朱标生长富贵,习于安乐。外出,沿途浏览,可以知道鞍马勤劳,要好好观察百姓的生业以知衣食艰难,体察民情的好恶以知风俗美恶。到老家后,要认真访求父老,以知创业的不易。
朱标按照老爹的吩咐,认认真真去做。
“头些年的时候,凤阳灾荒不断,每年春耕结束,百姓就拿着碗,出去讨饭,一边讨饭,还一边唱花鼓戏。把皇家龙兴之地的脸都丢光了。”
朱标语气平淡,娓娓道来,“后来父皇几次减免赋税,兴修水利,凤阳的父老才开始过上了一点好日子。一年下来,有稀粥喝,再后来,到了农忙的时候,能吃上干的。到了如今,百姓称颂父皇盛德,说日子过得好了。其实也就是糙米饭,盐水煮菜,偶尔下河捕鱼,上山网鸟,勉强果腹而已。”
朱标突然抬头,问柳淳道:“你觉得百姓过这样的日子,算不算盛世?”
柳淳愣住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说是盛世,好像打脸朱标,说不是,老朱的面子又往哪里放?
朱标笑道:“你不用担心,想什么就说什么,哪怕到了父皇面前,也不会以言获罪的。”
徐妙锦也跟着道:“太子哥哥人很好的,不用怕的。”
柳淳还能说什么,总不至于让小丫头瞧不起自己吧?
“殿下,所谓文景之治,贞观之治,也不过当下的景象而已。陛下勤政,爱民如子,我大明的确堪称盛世。只不过即便是盛世,也没法让每一个人都安居乐业,衣食无忧。毕竟人与人还是不同的。有人聪慧,有人勤劳,久而久之,差别也就出现了。”
朱标轻笑,“还是有些油滑,不过倒也是实话,只是你不如永昌侯信中说的那样老实!”
蓝玉那丫的到底说了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