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在中华大地包括国际上都是个独特的名族,它是个从未受异族统治过的蒙古,又怎么被驯服了呢?当后金力量还很弱小的时候,努尔哈赤为了联合蒙古不惜改变自己的种族,自称“我是蒙古遗种”,为了国家放弃了抛弃了民族属性,我只能很欣赏佩服努尔哈赤的勇气和胆量;皇太极及他的继承者为巩固满蒙联盟反复承诺满蒙一家人,承诺只要我是皇帝,你们蒙古权贵、土豪世袭罔替的称王,富贵永享,名垂千古。不仅有口头保证,而且清朝建立了治理蒙古族的中央工作机构——理藩院,同时颁布《蒙古律例》、《理藩院则例》,从组织上、法律上逐步完成对蒙古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诸方面的奴役统治。可以说,满清能够统治蒙古二百多年,完全归功于他们采取的一系列统治政策。
政治的联姻政策,联姻政策是满蒙一家的生动体现,努尔哈赤将科尔沁贝勒孔果尔女纳为妾;努尔哈赤次子代善聘蒙古扎鲁特贝勒钟嫩之女为妻;皇太极娶科尔沁贝勒斋桑之女为妻(即孝庄文皇后、顺治帝之母);舒尔哈赤之女嫁给内喀尔喀巴约特部台吉恩格德尔为妻;岳特之女和硕公主嫁给科尔沁部满珠习礼为妻;孔果尔额哲又娶皇太极之女为妻等等,互相嫁娶,政治联姻非常频繁。据统计,清代公主下嫁外藩蒙古王公者共有六十一名,清代皇帝的妻子及后妃也是大多来自蒙古王公贵族的女儿。清朝政府通过联姻政策,使蒙古封建主在血缘上与满族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从而使一些蒙古王公逐渐丧失民族意识,把自己的生命和利益与清廷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清王朝统治者的工具。
政治上分散、弱化蒙古贵族势力和地盘,实行盟旗制度,经过清朝政府分封认可的盟旗多大200多个,它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接受清中央政府理藩院管理,这样分裂的蒙古再也无力反抗满清的统治。元朝退出中原后,其中央集权时而加强,时而涣散,也出现过“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局面。到后金崛起之时,蒙古中央集权较为涣散。林丹汗曾想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但科尔沁等部的叛离,最终使他在青海含恨离世。清政府统一漠南蒙古后,为防止蒙古各部团结起来,共同抵御清廷统治,便采取“广建诸候分其力”的原则,实行盟旗制度。同时,对其他归顺的蒙古各部也先后实行了这种制度。满清统治时期,漠南二十四部,分为六盟四十九旗。分别是哲里木盟十旗、卓索图盟五旗、昭乌达盟十一旗、锡林郭勒盟十旗、乌兰察布盟六旗、伊克昭盟七旗。这些属于内札萨克,即具有兵权的盟旗,各盟旗可统率本旗兵丁。漠北喀尔喀部分为四盟八十六旗,分别是图什业图汗部二十旗、车臣汗部二十三旗、札萨克图汗部十九旗、三音诺音汗部二十四旗,此为外札萨克,即没有统兵权,各旗兵丁归驻防大臣、将军所调遣。属于外札萨克的还有:驻西宁办事大臣所属二十九旗、伊黎将军所属十三旗、科布多大臣所属十九旗;驻扎宁夏理事司员所属阿拉善霍硕札萨克和硕亲王一旗;陕甘总督所属额济纳旧土尔扈特札萨克多罗贝勒一旗;黑龙江将军所属伊柯明安旗额鲁特札萨克头等台吉一旗。满清政府设内札萨克旗四十九旗、外札萨克旗一百五十旗,此外还有“蒙古八旗”、“群旗”、“喇嘛旗”等,把整个蒙古居住地域划分为二百多个大大小小的旗。清政府在划分旗时,对于归顺较晚和归顺态度不太坚定的部落划分的旗较多,以此来分解和打击其力量。如喀尔喀蒙古分成了八十六旗、青海蒙古分成了许许多多互不统属的旗,他们各自为政,无法形成统一的政治整体。从而,满清政府有效地瓦解了蒙古各部有可能的联合,分解了蒙古各部的力量,达到了统治奴役的目的。清政府实行了年班制度,蒙古各旗王公每年要轮流到清朝京都朝觐皇帝,清廷以此明确和加强对蒙古的宗主权力,并监视蒙古王公对清廷的忠诚程度,同时清廷还可得到蒙古王公以清廷的忠诚程度,同时清廷还可得到蒙古王公的驼马钱财。蒙古王公赴年班期间往往在京城学会荒淫奢侈的生活方式,使其意志消沉,失去斗志,更便于清廷驾驭。清朝后期,有些蒙古王公滞留京城不归,荒务旗政,给本旗人民带来莫大的灾难。
永保富贵,确认蒙古贵族特权。清朝击败林丹汗后,将其嗣子喀尔喀孔果尔额哲封为亲王爵,位冠漠南蒙古四十九旗贝勒之上,保证了他继承林丹汗的原有地位和特权,当然没有了直接管辖权。对归顺清朝的蒙古贵族,清朝取消各封建主和汗原有的诺颜等称号,参照满族官秩,分别给蒙古封建主及黄金家族的成员授以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等爵位,此下设一、二、三、四等台吉,非黄金家族的封建主及贵族成员封为一、二、三、四等塔布囊的品秩。按照不同等级授予不同等级的俸银、俸禄、随丁及各自等级标志的服饰。同时给王公台吉之子授予相应的职衔,保证蒙古封建主“世世为王,享富贵于无穷”,保证了他们的特权地位。
将蒙古民族栽植在各地部落里面,让他们不得自由流动,压制蒙古经济,从经济上根本击垮蒙古。为了牢牢控制其经济的发展,使其生产力低下、民族经济衰落,被压迫民族从而失去了反抗压迫的能力。清朝统治者从抑制蒙古经济的发展和掠夺蒙古经济等方面来控制蒙古经济的。蒙古经济是以游牧为主,择水草而居。但是清廷却制定各种条例管束蒙古人,让蒙古人只能困居在所居旗境内,不得愈越。颁布一系列禁令使蒙占人只能在各自盟旗范围内活动,使各旗之间不能进行经济交流和相互联系,把蒙古人紧紧束缚在所居旗境内,使生产力落后。另一方面,清朝政府禁止汉人到蒙古地区耕作,防止先进经济生产方式在蒙古地区传播,对经商者也采取层层封锁和控制,被许可的商人须通过指定的边口才能到蒙古地区,使蒙古经济深受几大旅蒙商的垄断剥削,许多牧民更加依附于封建主,更加贫困潦倒,致使蒙古人家破人亡。蒙古经济处于停滞或倒退的境地,元朝以来曾享誉世界的文明发达民族蜕变成了落后贫穷的民族。
思想上愚民政策,禁止开发民智。清政府烧毁蒙文书籍(除佛教书籍外),制造满蒙同源论,抹煞蒙古历史,欲使蒙古人不知祖先为何人,自己为何族,渐渐失去民族意识、失去民族气节和斗志。严禁文化知识的传播、思想的交流,从而使蒙古民众文化知识落后、思想麻木,易于被清廷驾驭。清政府还严禁蒙古民族与其它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尤其严禁蒙汉文化的交流。蒙古不能与外界进行文化交流,吸收不到外界文化的先进部分,自己的文化也得不到更新发展,只能从佛教经典中吸取“行善战积德”追求来世幸福以及转世、轮回等消极哲学,从而意志消沉,形成听天由命的思想意识。
大兴黄教,去除蒙古民族好斗嗜杀,挣狠斗勇的彪悍民风,大兴土木修建黄教寺院,鼓励各地建寺庙,蒙古部落建了2000座,青海、甘肃、四川、新疆等蒙古和藏族聚居地区也有五六百座寺院。鼓励蒙古人当喇嘛,号召每户选送聪明伶俐的男儿出家当喇嘛,并免除喇嘛的兵役、赋税和差徭等,以此来吸引蒙古人当喇嘛。于是,各寺庙喇嘛人数大增,少则数十人,多则数千人,喇嘛人数占蒙古人男性总数的百分之四十还多。
就这样,满清政权牢牢控制了蒙古、朝鲜东西方向两个邻居,异军突起,唯一的目标就是逐鹿中原,进驻北京了。